- 工信部公布处罚决定书 暂停7家车企申报新能源车资质 来源:腾讯财经 编辑: 2017/2/4 20:07:43
工信部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暂停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
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
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
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 准入门槛提高!工信部发布新能源车行业准入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 编辑: 2017/1/17 8:56:07
1月16日,工信部官网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从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提高了准入门槛,并强化了安全监管要求,目的在于有效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 新增11家专用车企 第292批工信部公告来了! 来源:本站 编辑: 2017/1/10 17:34:34
1月10日,工信部公布第292批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新产品及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公示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6日。
- 设置补贴上限 工信部调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来源:工信部 编辑: 2016/12/22 9:37:22
继9月份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1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对苏州金龙等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涉及“有牌无车”的4家企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等处罚措施。
- 涉及4个
企业11款车型 工信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本站 编辑: 2016/12/21 14:01:53
12月20日,工信部连发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9月8日财政部通报的苏州金龙、河南少林
、奇瑞万达贵州
、深圳市五洲龙等4个骗家典型案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8号)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四家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抄送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工信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贵州
为期半年整改 来源:本站 编辑: 2016/12/21 9:36:55
2016年11月,财政部向我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16〕43号),确认你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27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问题车型为你公司生产的WD6602BEV型纯电动
。
- 五洲龙在列 工信部发布行政决定处罚书 来源:本站 编辑: 2016/12/21 9:33:30
2016年11月,财政部向我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16〕44号),确认你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54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涉及你公司生产的FDG6112EV型纯电动
和FDG5020XDWEV1型纯电动流动服务车等2个问题车型。
- 苏州金龙6个问题车型停产 工信部责令整顿6个月 来源:本站 编辑: 2016/12/21 8:47:05
2016年11月,财政部向我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16〕46号),确认你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涉及你公司生产的KLQ5020XXYEV5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KLQ5040XXYBEV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KLQ6129GAHEVC5型混合动力城市
、KLQ6702GEV型纯电动城市
、KLQ6802KAEV1型纯电动
、KLQ6109TAEV1A型纯电动
等6个问题车型。
- 四川南骏成功晋级!工信部准予整车生产资质 来源:本站 编辑: 2016/12/5 15:32:48
近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91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名单,一共有12家企业列入其中。其中11家企业为新设立专用车生产企业,另外一家则是由低速货车企业升级为商用车整车生产企业。这家比较“特别”的企业就是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猛料不断!工信部召开的新能源车安全监管宣贯会透露了啥? 来源: 电动汽车资源网 编辑:于众 2016/11/30 15:46:07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宣贯会,会议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电动
安全国家标准出台前,新能源
暂按《电动
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执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车型,应同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内车型,应于2017年7月1日前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起,新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
,应同时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