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购车补贴刺激商用车需求
财政部、商务部26日发布《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布了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该规定主要是针对商用车,包括 与重卡,鼓励以旧换新,有利于在保证营运安全前提下刺激车辆的更新需求。
依据该标准,补贴费用最高的是,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Ⅲ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Ⅳ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万元。
其次是本年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万元。其余车型的补贴标准均为每车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