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东莞13.6万辆货运机动车检测排气

时间:2008/9/8 8:57:33来源: 作者: 责编:0条评论

 

    9月10日起,东莞市将对全市的13.6万辆货运机动车开展为期3个月的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货运车辆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的货运机动车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东莞市13个已取得省环保委托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排气检测,不达标的车辆,必须进行维修治理,直到复检合格为止,确保达标排放。

6成多货运机动车抽检超标

  冒黑烟车辆穿梭于市内大路小巷,排放的污染物直接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和城市形象。据调查,东莞市“黑尾巴”制造者主要是货运机动车和客运机动车,从近年市机动车抽检 来看,货运机动车抽检超标率为65%,客运机动车抽检超标率为40%,以上两类车是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大户。

  “从今年7月10日起,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客运车辆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共对全市70多家客运企业7143辆客运机动车的排气污染进行强制检测维护,取得较明显成效。”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从9月10日起,市环保局将重点对货运机动车进行为期3个月的排气污染专项整治。

13.6万辆货运机动车要检测

  据了解,此次“黑尾巴”整治,主要针对全市12060家货运企业(单位)的13.6万辆货运机动车开展。按照要求,东莞市所有从事货运业务的企业(单位),必须要求本企业(单位)所属货运机动车,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莞市13家已取得省环保委托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排气检测。其中,轻型和重型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检测;2001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在用轻型和重型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滤纸烟度法检测;2001年10月1日(含当日)以后生产的在用轻型和重型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凡经检测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必须进行维护治理,直到复检合格为止,确保达标排放。

  据了解,整治期间,市环保局将加大对货运机动车单位和企业、检测机构和维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凡是未按规定开展整治工作、拒绝检测、拒绝维修、拒绝返修或者弄虚作假的货运企业(单位)、检测机构和维修单位,将予以行政处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