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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实施新交通管制措施 本地车无环保标志禁上路

时间:2008/10/20 9:24:38来源: 作者: 责编:0条评论

 

    从12月1日起,广州拟实施新的交通管制措施,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重5吨(含5吨)以上的外市籍货车通行北环高速公路的增槎路至广氮收费站段(不含增槎路出入口)、广园路的北环高速公路广花出口至东二环相交立交段(不含东二环出入口)。而从2009年年初起,广州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这是记者16日从广州市交委获悉的。

 

  为缓解市区主干道路交通压力和货车高排放高污染突出的问题,市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计划调整增加环城高速公路和广园路两条路段限制部分货车通行的管制措施,计划分两阶段实施。

 

  据介绍,新交通管制措施除禁止5吨(含5吨)以上的外市籍货车通行北环高速公路两个路段外,还将在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重15吨(含15吨)以上的货车(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货车)通行北环高速公路的增槎路至广氮收费站段(不含增槎路出入口)、东环高速公路和南环高速公路。

 

  限行货车可通过外围干道进行分流和疏导,可供选择的外围干道有北二环、西二环、东二环、广清、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番禺区金山大道和105国道等。

 

  第二阶段:2009年分步禁行未持绿色环保标志车辆

 

  拟从2009年年初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同时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通行;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货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货车通行内环路以内所有道路(含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拟从2009年年中起,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东风路、广州大道、解放路通行;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货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货车通行以下市区范围: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西面:西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石井街石丰路段)以东;北面: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以西段)、石丰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不含黄石东路口以北段)、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上述范围含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至广氮段、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路至北环段,不含东南西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佛山市辖区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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