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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再度关注货车反光标识 普及需打组合拳

时间:2008/10/25 9:13:53来源:中国汽车报作者:中国汽车报责编:0条评论

 

  近日,为预防和减少因载货类汽车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等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8]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和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工作。关于这项工作,公安部早在2006年就曾下发通知,要求货车尾部必须粘贴反光标识。可是,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仍有很多货车没有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通知的出台,能否使粘贴反光标识得以落实呢?

 

不贴反光标识原因多

 

  司机李师傅告诉记者:“我的车在两年前就按照规定粘贴了反光标识,可在路上跑运输时,还是常常看到没有贴反光标识的货车。”

 

  记者在夜间观察数辆货车后发现,粘贴了反光标识的货车,在夜间400 米之外甚至更远的距离,就能给后方来车以很好的警示;没有贴反光标识的货车仅凭尾灯的亮度,最大可视距离在200米左右。那么,是什么原因使部分车主不顾国家规定和自身安全,拒绝粘贴反光标识呢?

 

  一是经济利益使然。据一位负责销售美国3M反光标识带的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反光标识带每卷45米,每米30多元,大型挂车按照规定粘贴,需要半卷左右,花费约600多元。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由于反光标识带的价格、质量参差不齐,如果使用质量好、寿命长的产品,每辆车需要花费几百甚至上千元,车主不舍得;如果使用便宜但质量差的产品,容易开胶、脱落,起不到良好的反光作用,即使价格低,车主也认为是浪费。

 

  二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有相当一部分司机认为,把汽车尾灯清洁好、保养好就行,贴反光膜作用不大。实际情况是,车辆长途行驶缺少保养、清洁,灯光设备出现故障、蒙尘现象十分普遍。

 

  三是司机过于自信,特别是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一位司机告诉记者:“我开了20多年车,没贴反光标识照样跑。”

 

  四是宣传不到位。浙江绍兴的一位警察告诉记者:“很多司机根本就不知道要粘贴反光标识。”

 

监管到位是关键

 

  既然反光标识的作用十分重要,而粘贴反光标识的情况又不尽如人意,那么只有依靠多渠道监管才能实现安全运输的目的。但实际情况是,监管仍有缺失。

 

  首先,车辆登记注册环节把关的力度不够。尽管通知规定,对粘贴反光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但有知情人士透露,车管所对此检验并不严格,仍有部分车主在路边摊,买一些质次价低的反光标识蒙混过关。

 

  其次,交通管理部门对在用车辆的监督不全面。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我们很早就开始对车辆反光标识的粘贴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按规定粘贴的车主,目前以规劝、警告为主,对情节严重、屡次劝说无效的车主处以200元罚款。”但他同时也告诉记者:“现在只是针对是否粘贴反光标识进行检查,至于车辆反光标识部分脱落、污损以及反光效果差等现象,我们还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即使按规定车辆粘贴了反光标识,但由于相应措施未齐全,反光标识依然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谭秀卿向记者介绍道:“做到反光标识按要求粘贴、使用,一是通过新车上牌照、在用车年检时进行监督管理;二是依靠车队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司机安全意识的加强;三是道路交通运输部门对此进行监督;四是依靠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五是通过车辆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六是整车、挂车生产厂的产品在上公告时,必须要求强制粘贴反光标识,从源头上保证反光标识的正确使用。”他最看重的第六点,在现实中恰恰受到冷遇。生产反光标识的北京益朋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公司销售渠道主要是零售,即车主为了通过年检而购买,很少有批量采购的客户,更没有车辆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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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月9日起, 河南省所有货车都将强制粘贴反光标识。11月1日后,如果货车不贴反光标识,将面临交警的处罚。

 

  从9月10日起,所有在义乌办理注册登记的货车、挂车都要事先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与此同时,各地纷纷加大了反光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关于加强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等工作的通知》, 自2008年9月10日起,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车管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和《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对车辆进行查验。对未按规定粘贴、安装或者粘贴、安装的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自2008年10月20日起,所有在用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自2009年2月20日起,总质量大于3.5吨的在用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根据规定,载货汽车、挂车如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有关研究证明,在车身粘贴反光标识能减少41%的追尾事故,37%的侧面相撞事故。如果车辆没有反光标识,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增加30倍。

 

  在我国发生的各种撞车、追尾交通事故中,50%与货车有关。有人曾做过试验,长途跋涉、布满灰尘的货车尾灯亮度,仅相当于手电筒的灯光亮度,距离三四十米才能看清楚。同时,由于大货车满载或超载,往往只能以时速约50公里缓慢行驶,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轿车一般时速可达100公里。如果货车没有安装反光标识,后面的车辆难以准确判断其位置,就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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