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厅近日出台《农村客运班车减免交通规费的具体办法》。
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固定在县至乡、县至村和乡至乡营运的农村客运班车,养路费按照规定标准征收,客运附加费减征50%;固定在乡至村、村至村营运的农村客运班车,养路费、运管费按照规定标准的50%征收,免征客运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