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集团获出口非自产货物享受退税资格
近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宇通集团成为郑州首家出口非自产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优惠的企业,也是今年河南省唯一一家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复的生产企业。目前,全国只有62家企业可以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只有出口自产的产品才能享受出口退税优惠。随着宇通集团海外业务的拓展,特别是CKD项目涉及大量外购工装及设备,宇通多次到省市税务机关汇报,并邀请省国税局主管人员到企业调研,及时解决了古巴CKD项目外购货物退税问题,并向国家税务总局申报了专项优惠。
自2006年5月至2008年11月,宇通集团经营出口业务累计取得退税资金1.8亿元。出口非自产货物享受退税优惠的审批不仅解决了宇通集团CKD项目外购设备退税问题,而且为集团将来开展多元化出口业务搭建了退税优惠平台,将进一步促进集团出口业务的拓展,增强宇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