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地方道路收费 众说纷纭 允许地方道路合理收费 道路通行费与中央政策相悖 地方道路乱收费现象 根深蒂固 

众说纷纭 地方道路收费还应该存在吗?

时间:2009/1/23 9:37:12来源:互联网作者:互联网责编:0条评论

 

    自今年元旦燃油税改革正式实施后,有不少市民曝出天津市顶风新增道路通行费,随后许多城市道路乱收费的现象也被逐一揭露,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道路乱收费的现象为什么一直存在?会不会对汽车消费产生抑制作用?这是不是与振兴汽车产业规划唱反调?


  
"道路通行费"与中央政策相悖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企业战略与政策系副教授 石永恒

                     

  现在全球经济危机,导致国内经济状况不好,中央政府想刺激、鼓励老百姓在作为支柱产业的汽车业上消费,以拉动经济。


  今年取消养路费以后,依然有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收取与养路费性质相同的道路费用,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在1月1日取消养路费,当天就开始收道路通行费。


  众所周知,养路费是由各地方政府征收的,归地方财政所有,但现在国家统一取消了养路费,地方政府就少了一大笔财政收入,同时以前征收养路费工作人员的就业成了问题。所以我认为,首先,地方政府要自律,要保护人民的利益,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很重要的。


  其次,地方政府政策要与中央的政策、方向保持一致,不可以为了地方财政收入间接地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中央政策的方向相违背。说句不客气的话,地方政府这种做法就属于为了利益"消极抵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最后,关于救市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不只在政策上做文章,中国要与美国联手:美国的汽车工业前途未卜,即使美国政府出钱也起色不大;而在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并且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也不像美国那样严重,这是经济外交很重要的谈判筹码。


  如果中国汽车业与美国汽车业联手的话,不仅救活了美国也可以使中国的汽车工业向前迈一大步,而且将会打败国外其他品牌,在国际汽车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应该允许地方道路合理收费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研究所所长 曹正汉

                        

  作为地方政府,在取消养路费以后依然征收类似的道路使用费,我认为是应该的,不会涉及到间接或者直接限制汽车消费的情况。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情况,自然收取的目的和用处也不同。


  现在提高了燃油消费税而取消了养路费,可是这样改革以后所收取的费用是属于地方财政,还是属于中央财政,这不是很清楚,再有就是从汽车的生产一直到销售,这些方面的税收流向也不明确,如果属于中央财政,地方上就会有很大一块财政收入空缺,那谁能保证某些地方政府不会通过别的费用填补这个空缺呢?这会不会又从别的层面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呢?


  而且,地方对道路使用的这些收费项目,一个目的是为了限制当地的机动车保有量;再有一个就是从管理出发,某些路段机动车流量大,经常出现拥堵,对这些路段进行收费,就能有效的控制机动车的数量,缓解这一问题的发生。


  目前,就中央政府的振兴规划而言,完全按照规划内容真正落实到地方执行,我个人认为这不容易,从技术角度上讲,落实规划,地方政府必须从实际出发,加以修改的执行。


  
地方道路乱收费现象根深蒂固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 王晓晖

                        

  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新燃油消费税,取消了养路费等6项费用,目的是为了节能环保,我觉得还应该再加上刺激汽车消费的目的,仅仅将养路费揉进油价中,力度太小,地方上有许多与养路费并收的类似养路费的收费项目,而且收取了很多年,国家免去了养路费,可这些费用还依然存在。


  中央的有些政策,在文字上总是不明确,条文不清楚,造成了明明取消养路费却还有"换汤不换药"的收费在继续进行,这些收费实际上是不合理的。而且,就非高速公路收费的问题,虽然国家政策规定不许再征收,但是到地方执行的时候就会"变味",这说到底还是监管不严的问题。


  贷款修路,明明已经收回了所贷的款,却还在收钱,原因就是被允许的收取年限太长,并且合同到期后进行收费权转卖。我认为,收费的公路不论是高速还是非高速,都要规定收费年限,在合同年限中考虑成本回收以及适当盈利,要从合同年限中迫使他们以经营的方式进行收费,如果采用风险模式,对路段的收费进行适时调整,不能使承包者有只要贷款修路就等于有了一本万利的摇钱树、利润可以无限大的思想。


  此外,从大环境来讲,国家出台了振兴汽车产业规划,政策的导向性是非常明确,就是要鼓励消费,但是现在某些地方政府重复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增加了消费者的用车成本,是不利于拉动车市消费。关于购置税的临时减免措施,力度远低于市场预期。总之,如果购置税调整的力度再大一些,效果会更好。


  
用平衡点界定乱收费与合理收费
  北京建工集团国际工程部部门经理 宋更

                           

  听说某些地方政府将取消的养路费变成了其他收费项目,有人说地方政府的行为是间接限制了汽车消费,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然而我们客观地看一下中国近两年的车市发展,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汽油价格飞速攀高并没有打击汽车消费,相反汽车保有量随着汽油价格也是一路上涨。这说明一个问题,汽车消费市场存在着大量的有效需求,所谓有效需求就是指老百姓想买又买得起,不会因为其他因素对汽车消费产生什么影响。


  衣食住行,虽然"住"排在"行"前面,但现实使一部分人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因此自然向车市注入了大量的有效需求。客观地从全局来看,政府在控制市场规模或是相关财政收入时要掌握的是一个平衡点,所谓平衡点就是不要如同中国楼市那样将大量的有效需求变成无效需求,只有有效的需求才能保证市场的充足流动性以及可持续发展性,同时也是真正决定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


  虽然在短期内老百姓看到的是自己从钱包里多掏钱了,但是从长远看,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是要投入在市场内消费上面,内需上来了,经济自然发展得好,到头来受益的还是老百姓。


  有人说政府拿老百姓的钱建高速公路还要再向老百姓收过路费还贷款是不合理的,当然这里我们就不提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个别问题。但是从整体经济上来看,这也是保证内需保证国内经济的发展,大家都不花钱,经济何以发展?


  拉动内需,汽车市场功不可没,它是我国的经济支柱之一,产业链很长,发展潜力也很大,政府只要理智地针对现实情况逐步推出阶段性政策,车市一定会健康发展,千万不要想那些所谓一步到位的政策。说句大白话:车市发展了,经济发展了,老百姓手里有钱了,我们还怕什么吗?


  
汽车消费:不能又加大油门又踩刹车
  施普林格出版社编辑 张楠

                       

  目前我国的汽车消费环境和私家车消费之间可以说是矛盾尖锐,比如说汽车税费过高、汽车信贷服务尚不完善等等,这些都表明我国目前的汽车政策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并没有落实到点子上,客观上甚至抑制了消费。


  很长时间以来,国家一些部门一方面在大力扶植汽车工业,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一些收费却在限制汽车消费,这种现象就如同是加大油门的同时又踩刹车,相互矛盾。


  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使城市遭遇环保、交通管理等诸多问题,许多城市陆续出台了限制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挫伤了汽车消费者的积极性,抑制了私车消费的增长。当然,促进汽车消费政策迟迟不能出台的一个主要原因我认为是汽车消费政策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宽,涉及面也很广,不仅涉及汽车行业,也涉及到其他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方方面面。因此其制定、出台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过程。


  在汽车消费政策出台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各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纷争太过激烈。涉及汽车工业及汽车市场、汽车消费使用的管理部门数不胜数,城建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环保部门、金融部门等等,每个部门都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机构,并且各部门的财源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从汽车产销使用链中取得。这也是为何各地名目繁多的收费政策一直出现的缘由。


  同时高速路收费高一直是困扰很多车主的问题。而各地政府在定价的时候也会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定价高了,车主可能会选择绕行其他道路,造成新修道路不能被充分使用;收费低了,又会延长资金回收时间,增加道路破损维修的费用,似乎很矛盾。


  我建议除了目前按照车型不同收费,能不能在时间上做出区分,如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等都有所不同,使得收费标准更加贴近消费者,也不影响投资成本的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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