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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实行每周四天半工作制

时间:2009/3/5 11:28:43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责编:0条评论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语出惊人,她建议中国与国际先进国家工作制接轨,实行每周4天半工作制,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就业状况、有益身心健康,是“社会进步的结果”。 

 

    建议一出,引发全国网上网下一片热议,不过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出奇一致地得出结论“不可能!脱离中国实际!”

 

公务员:

 

  改制就能提高效率、改善就业?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国企员工被公认为最有可能严格执行工作时制并从中受益的人群,他们怎么想这份建议?广东省直机关工作人员钟亮直接用“没意义”来定义。

 

  钟亮一一反驳提案中罗列的“好处”。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得看工作量吧,现在机关人员早就不是人们心目中“一杯茶一张报纸坐一天”的概念了,定员定岗工作量大,加上现行工作制,绝大部分人员上班时间其实不多,每天通常是7~7个半小时,逼得部分人要加班完成工作。

 

  当然也有上班偷懒的,但改制就能保证他们提高效率?改善就业?香港确实提出在经济危机时公务员队伍多请人,可中国内地情况不同,机关人员增减严格受编制限制,工作时间少了,要多请人吧,但前不久还出台全国削减行政开支呢,意味着连请临时工都困难了。有些办事窗口,正在呼吁24小时服务人民呢,一旦4天半工作制后,恐怕连目前的便民程度都保证不了。

 

企业主:

 

  增加就业也要我们请得起才行呀

 

  增加就业不能指望机关,那么如果实行4天半工作制,企业单位会不会多请人?对此,企业主们却是“摆手兼拧头”。广州市一家物流企业经营主王超,用“脑子进水”来形容这份建议。以物流为例,其公司多数经营长途物流,去北京以北的货物、车辆、人员,一个来回就得4天以上,“4天半工作制?一个来回都不够!到时怎么办?超出时间算加班了企业主不干,《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多高呀?!希望企业多请人,可物流、制鞋、制衣等企业本就赢利空间小,想通过企业多请人改善就业,也要企业负担得起这样的人工成本,请得起才行。”

 

打工族:

 

  我们倒宁愿多干活多挣钱呢

 

  除了拿固定月薪的公务员和自家企业自己话事的“老板”,普通打工一族应当是4天半工作制的接受者,可他们也不情愿。广州一服装设计公司打版师傅林燕表示,4天半工作制,“听起来很美”,超过工作时间,那就可以向老板要加班工资了,但老板还常威胁说大批打版师傅等着找工呢,“我怎么敢开口要加班工资?”

 

  林燕表示,像珠三角地区最多制衣工厂,工人都是时薪制,也就是多干活多挣钱,打工者都是冲着订单多活多的工厂去,恨不得一天工作10小时多挣点钱,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实行4天半工作制。

 

专家点评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认为:“一项制度的出台和实施,需要分析三个问题:现实必要性、正当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看现实必要性,每周4天半工作制,它能否增加就业呢?曹兴权教授认为这很难。对企业来说,它们选择员工的标准都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制定,实行4天半工作制,必然是在减少员工工作时间的同时,需要增加员工总人数,这样就导致企业增加负担。

 

  就正当性而言,每周4天半工作制,减少工作时间,有益于身心健康。但事实上,在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国内很多劳动者赚取更多收入的愿望远远大于对休闲的渴望。

 

  最后,就可操作性而言,也值得怀疑。如果4天半工作制只有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才有机会享受,企业员工却不行,那这个制度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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