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绪: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多元化 促进小型 销售
以下是人大代表尹家绪在本届会议上的提案
国务院1月14日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同意1月20日-12月31日减征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3月1日-12月31日以50亿元财政补贴报废农用车换购轻型货车和购买微型 。这将较好地刺激轻型货车和微型 市场需求,对促进低迷汽车市场将发挥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要求,并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振兴发展,建议国家积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多元化,以进一步促进小型 销售,并避免临时政策后市场萎缩。
一、中国目前城市公共交通基本情况
㈠基本情况
大中城市(省会城市和较大地级市)公共交通发展相对较好;中小城市(较小地级市和县级市)公共交通发展相对较慢;城乡(城市城郊、城市城乡结合部、城市城郊与城市副中心)、县乡(县城与乡镇)、乡镇(乡镇与乡镇)、乡村(乡镇与行政村)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没有大力普及公共交通,其以私营客运为主要形式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㈡车辆形式
大中城市公共交通以大中型 为主要形式,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发达大城市起步并加快发展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中小城市以中型 、轻型 (中轻型 )为主要形式;城乡、县乡、乡镇的公共交通发展相对滞后,私营客运以轻型 (中巴)、微型 为主要形式,部分乡村私营客运以三轮汽车(农用车)为主要形式。中小城市、城乡、县乡、乡镇等公共交通及私营客运所用车辆,部分是大中城市已淘汰并可报废车辆、未达到国家强制法规要求的地方中小企业生产产品,其能耗高、污染大、安全性差,交通事故较多,社会负面影响大。目前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公共汽车保有量约40万辆。
㈢交通情况
大中城市较快发展,人口规模不断扩大,高峰期居民出行交通流量大,居民出行交通方式比较单一,以大中型 为主要形式,上路车辆有限,车内拥挤不堪,出行方便性差,乘客满意度低;公交公司资金及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大幅度增加大中型 以满足高峰期交通需求,同时又因高峰期后出行交通流量有限,即使能够大幅增加大中型 也无法实现公交公司盈利发展;日渐发展的出租汽车、加快发展的轨道交通也无法弥补高峰期交通需求大幅缺口。
中小城市城市中心,高峰期居民出行交通流量大,作为公共交通主要形式的中轻型 无法满足高峰期交通需求。城乡、县乡、乡镇的公共交通,若单纯以中轻型 作为主要形式;要么因为交通流量有限影响公交公司生存发展,而无法快速普及公共交通;要么为满客而使乘客等时延长,影响乘客正常工作和生活。
综上,为解决大中城市、中小城市城市中心高峰期居民出行,在城乡、县乡、乡镇、村镇普及公共交通,建议推动和实施公共交通多元化,并可以此带动小型 销售,促进汽车产业振兴发展,促进扩大内需,增加和稳定就业。
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多元化促进小型 销售
㈠建议依据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明确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公共汽(电)车承担着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任务,小公共汽车作为公共汽(电)车的补充,是中小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合理引导,规范发展。
㈡主要建议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公共汽车(电车)。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多元化:大中城市公共交通以大中型 和轨道交通作为主要形式,以小型 作为重要补充;中小城市公共交通以小型 作为主要形式;城乡、县乡、乡镇、乡村鼓励大力发展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
小型 指:车长在4800㎜以下,以3700~4200㎜为主;座位7~11座,车长3700~4000㎜一般7~8座,车长4200~4600㎜一般9~11座;装备质量1300㎏以下,以950~1200㎏为主;排量1.5/1.6升以下,以1.0~1.3升为主;升功率45Kw以上;时速90Km以上;排放达到国Ⅲ,国Ⅳ已具备产业化条件;产品价格6万元以下,以4.5万元以下为主。
㈢部分城市实践情况
重庆市主城九区,区与区、城市中心与城市中心、城市中心与城市副中心之间的公共交通以大中型 为主要形式,同时鼓励和支持城乡交界处与城市副中心之间的公共交通以小型 为主要形式;小型 作为大中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有效满足公共交通需求。主城九区,用于公共交通的大中型 约6000辆,小型 约1200辆,小型 新增量是大中型 保有量的0.2倍;重庆主城九区部分城乡交界处与城市副中心之间公共交通还没有以小型 覆盖,若全覆盖则小型 需求约2400辆,是大中型 保有量的0.4倍。
重庆市政府2008年11月下发《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12号),其计划2009~2012年投入农村客运车辆5000台以上,座位数70000个;其鼓励和支持小型 作为农村公共交通工具,若以8~11座小型 为公共交通主要形式,则可带动小型 销售约7000辆,是目前城市公共交通大中型 保有量的0.83倍左右。
㈣全国推广预期效果
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目前以大中型 为主要形式,大中型 保有量目前约有40万辆,若将小型 作为大中型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按照相关城市经验,可新增小型 销售约16万辆;若支持小型 作为中小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城乡、县乡、乡镇、乡村鼓励大力发展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则可再新增小型 销售约33万辆;则2009~2010年可合计新增小型 销售49万辆,能够活跃中国汽车销售市场,同时其小型 驾驶可带动就业约98万人,产品制造、销售、使用(不含驾驶员)过程带动关联行业就业约30万人,总计带动就业约128万人。
目前大部分城市因没有鼓励、甚至限制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若解除政策限制甚至给予政策鼓励,则对刺激小型 销售、贯彻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要求将发挥立竿见影的作用。这对改善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就业压力大、汽车市场低迷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㈤以资源利用评价效果
小型 作为大中型城市公共交通重要补充,目前已在少数城市进行实践。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从资源利用角度其多项运行效果指标上并不亚于大中型 。
承担相同交通流量,消耗燃油相当,购车费用相当;小型 制造耗材(车重)较少,只是大中型 一半左右(按承担相同交通流量比较);小型 带动驾驶就业比大中型 多2倍,这对解决城乡居民、返乡农民工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小型 燃油排放更低、更环保,且小型 容易满客而及时发车,乘客等时较短而更受欢迎,速度快效率高而更有优势。
因此鼓励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对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扩大内需、稳定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多元化的工作建议
建议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下发“贯彻落实《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及扩大内需会议精神”的相关文件,积极支持和要求将小型 作为大中型城市公共交通重要补充,作为中小城市公共交通主要形式,城乡、县乡、乡镇、乡村鼓励大力发展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文件要明确要求鼓励和支持小型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并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减免小型 运营税费,带动城乡居民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并给予驾驶等方面就业培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