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富士康裁减接送车 大巴齐抗议
数十辆大巴占据了宝安区龙华共和新村旁广场的过道,几乎每辆车都贴上了自制条幅,试图控诉遭遇。2007年,4家企业承接了接送富士康员工的任务,司机们按要求购买了大巴“入伙”;去年底,富士康要求裁减其中的131辆车,双方就理赔事宜协商无果,数十名司机于昨天上午集体维权。
富士康方面表示,应按合同办事,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19日将开庭,正等待法院裁决。
四公司中标双方合作愉快
2007年8月,富士康科技集团向社会公开招标供应商,要雇用235辆大巴接送员工上下班,经营期为3年。几经筛选,深圳市东运强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凯星凯龙 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中标。
随后,4家公司向社会发起了招聘,司机们作为合作人,购买大巴,承接了具体的运送任务。富士康方面在招标时提出了车辆配置要求,司机们买车时均严格按照要求的颜色、设置,且在入户时将性质定为“非营运车辆”。
据司机孔先生介绍,他们所买的金龙大巴价格约为42万元,自己首付13万元,每个月从富士康给的1.6万元佣金里扣出近万元作为按揭款。记者从他们提供的工资条中看到,除了按揭款外,司机们还需缴纳1300元养路费、880元税费等,实际到手工资为3000余元。
司机和安凯星凯龙等公司承认,从2007年10月新车到位、开始接送富士康员工起,其后近1年双方合作愉快。他们都表示,营运开始后不久,富士康方面拿出了一份合同与各单位签约,双方签下正式合同。
连续裁减车辆矛盾逐渐激化
好景不长。去年8月,富士康提出要解约25台车。富士康集团方面介绍说,因全球金融危机,集团员工数量减少,加之外租宿舍退租及园区内宿舍优化整合,接送员工的大巴出现闲置现象;因此,除部分留用外,其他闲置车辆依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退租。
“当时第一批裁25辆车的时候,每家公司才摊到几辆,还能顶得过”,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联络人刘文华回忆说,“公司出钱,把他们的车收回来;或者另外找活给他们干,总算都安排妥当了,但富士康接二连三提出要裁车,我们实在消化不了了。”
富士康方面介绍说,此后第二批要求退租55台车,第三批要求退租73台车,第四批要求退租3台车,加上第一批,总计退租131台车;第一批解约通知送达时,签约公司无异议,后三批通知送达时,签约公司拒绝签收,要求赔偿一年的租金。
富士康引述租赁合同,认为这样的要求缺乏依据,其中第12.1条规定,“一方因故解除合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不能提前一个月通知,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多次协商未果富士康诉诸法律
富士康科技集团提出裁减车辆后,安凯星凯龙 有限公司立即作出不予认可的书面回复,要求双方尽快协商解决问题,并提出了两种办法:车辆配置系为富士康特定,外界无法消化,故请富士康将解约车辆收购,其价格按实际购车价减除已使用时间的折旧(折旧按国家标准执行);车辆不解约,按合同履行完36个月;或对解约车辆给付12个月的租金。
安凯星凯龙方面认为,已合作12个月,还有24个月,困难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金华通公司的刘文华也表示,“这些车的配置达不到旅行车标准,而且是非营运性质,要转去做别的生意很难。”
富士康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强调应按合同办事,尽管对方提出“合同是开工后才签”、“存在霸王条款”等问题,但合同毕竟是双方签字认可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刘文华想了想,承认道,“既然签了字,应该还是有的。”
司机们则怨声载道,在车头上挂“莫骗我、我很穷”字样的孔先生说,司机们都不富裕,如今这样裁车,硬生生让他们断了生路,大家都感觉被忽悠了。因此,昨天上午9时多起,他们一同来到了富士康龙华园区附近、共和新村旁的广场,将车辆排放在一起。
16日中午前后,街道办方面派出人员,表示将尽力协调此事,并于12时许劝散司机。
据悉,由于4家公司拒绝签收解约通知,并提出无法协商的要求,富士康已采取法律手段,将4家公司告上法庭,宝安区人民法院将于3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
观点PK
富士康接二连三提出要裁车,我们实在消化不了了。
———金华通投资有限公司
司机们都不富裕,如今这样裁车,硬生生让我们断了生路。
———司机孔先生
应按合同办事,合同规定可以解约。———富士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