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汽车下乡协议书1日出台 企业签约4月3日截止
4月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协议的通知,通知指出,从即日起三日内(4月1日至3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将与愿意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签署协议书,愿意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须在三日内(4月1日至3日)上报企业产品型号和企业授权经销商名单。
《汽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
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企业:
为保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要求,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将与愿意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签署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协议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均可在网上下载(链接附后)。附件一是企业产品型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整理并经过了企业的确认;附件二是企业授权经销商名单,均由企业上报产生,未上报授权经销商名单的企业如愿意签署协议书,须在签约前按照规定格式自行准备好授权经销商名单。
二、签约时间
4月1日(星期三)——4月3日(星期五)
三、签约程序
(一)企业下载并打印协议书正文和附件(在本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并确认有关内容。协议书内容和格式不得随意改动。
(二)企业在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字盖章,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在协议书上盖章。将一份协议书返回企业,另外两份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保存。
四、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4月1日(星期三)到4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将签字盖章的协议书和附件一式三份,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楼709房间)。
(二)邮递送达。将签字盖章的协议书和附件一式三份,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业处,邮编100820)。特快专递须4月3日前寄出,日期以特快专递投递单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爽 武守喜
联系电话:68553753 68553751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