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微型  汽车下乡 河南省 补贴 

汽车摩托车下乡 河南省将再增加3%的补贴

时间:2009/4/30 9:40:50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河南日报 责编:0条评论

 

    河南省农民朋友在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中将得到更多实惠:即日起,对购买本省生产的符合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类车型的农民,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将再增加3%的补贴。这是4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汽车摩托车下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具体补贴标准为,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或新购买微型 ,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其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每辆按65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6%给予补贴,其中销售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按8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新增加的补贴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同时,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会议对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各项政策作了部署,标志着河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正式启动。 

 

享受补贴的对象和时限  

 

    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农民,以及农场、林场和渔场职工,在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新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 和购买摩托车,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新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 ,补贴时限为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每户限购1辆;购买摩托车的补贴时限为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每户限购2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