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知名字号、发挥知名企业的品牌效应,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12月7日,福建省工商局发布公告,认定135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第二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厦门共有19家企业上榜,其中大金龙申请的“金龙”被认定为知名字号。
据了解,获得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的内资企业可以在牌匾、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字样,可以使用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进行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