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 公告为子公司增加贷款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 有限公司增加 88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为聊城中通轻型
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6200 万元增加至 1.5 亿元。(初次审议该事项为七届一次董事会,详见 2011 年 1 月 5 日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以及 2011 年 1 月 22 日刊登的《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期限三年。
本议案担保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聊城中通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经一路北端西首
法定代表人:贾开潜
注册资本:伍仟零贰拾万元
经营范围:轻型 及专用配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 98.8%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其 1.2%的股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捌仟捌佰万元
截止 2011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4808.26 万元,总负债 9082.1 万元(无贷款和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净资产 5726.16 万元,净利润 345.73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轻型 业务的快速发展,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的利益,担保额度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公司目前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45561.69 万元,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7.87%。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需承担汽车回购责任余额为 23661.69 万元。
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