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 (600066.SH)2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自2011年10月28日起三年内有效。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
公告显示,2011年度公司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附件:郑州宇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