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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交为驾驶员评“星”

时间:2012/7/10 14:24:52来源:新疆都市报作者:王文红责编:0条评论

 

公交驾驶员也要评定出星级?没错,乌鲁木齐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就将对所属驾驶员进行星级评定,从一星至五星不等,每个星级的奖励也不同,以此激励驾驶员为乘客提升服务水平。

 

2012年7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公交集团《驾驶员星级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共设置五个星级。其中,评定为一星级的驾驶员每月可获除工资以外的奖励50元,二星级奖励100元,三星级奖励220元,四星级奖励460元,五星级为最高等级每月可获奖励800元。

 

评审工作每3个月评定一次。初评时,以上年度个人统计资料和考试成绩为依据评定,各星级期满3个月后有资格申报晋级,通过培训部综合考题测试成绩合格并在本经营部公式后即可晋级,以此类推,直至五星。

 

星级评定工作还与以往企业创优争先等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挂钩,在初次评定中优先给予提高基础星级的奖励。例如:各经营部“巾帼建功示范岗”、“党员车组”、“青年文明号”等车组可直接参评二星级;连续两年集团公司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可直接参评三星级;连续三年集团公司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可直接参评四星级;荣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的可直接参评五星级。

 

星级并非终身制,该办法还规定:星级驾驶员如果未做到三检制度、例行保养、车辆卫生、礼貌行车、制度考勤等相关规定,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达星级标准,将会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后果严重者将被降级或取消星级。

 

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星级评定,是为了提高公交从业人员的整体服务素质,全面提升公交安全服务水平,规范安全服务标准,以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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