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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创新可破解电动汽车产业化难题

时间:2013/1/15 14:24:41来源:科技日报作者:责编:0条评论

 

合肥江淮公司通过定向购买主要解决续驶里程短的问题。定向购买的消费者的用车路线多数相对固定,用途也相对单一,降低了对汽车续驶里程和充电的要求。目前合肥江淮已向市场投放585辆纯电动私家轿车。政府公务车领域、大集团员工等细分市场都比较适合推广定向购买模式。

 

以上几种商业模式各有自身的特点,普天模式适合于统一采购的公交和市政服务等领域;分时租赁模式比传统汽车租赁更加便宜,更加便利;换电模式解决了充电难的问题;定向购买模式定位于细分市场,适合于固定路线和单一用途的消费者,同时解决了充电难问题。

 

电动汽车商业模式探索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地方政府缺乏科学的商业模式推广规划。目前,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推广由各地方政府主导,主要考虑当地整车企业利益,普遍缺乏一套科学和系统的规划作为指导。各地方政府在选择商业模式的时候,往往没有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进行详细论证,制定综合规划,只是简单地选择充电或换电模式进行推广,也较少关注和研究电动汽车商业模式推广与城市建设、交通规划、电网改造、土地供应、补贴资金等各个环节相结合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电动汽车产业化进程,也造成了大量的投资浪费。

 

围绕商业模式运营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与传统汽车相比,电动汽车运营涉及更多的利益主体,包括供电企业、运营企业、配套企业、整车企业、电池企业等。目前各方对模式的推广和运营还达不成一致,整车企业与电网在充换电模式上存在分歧,运营服务企业对供电保障还存在顾虑,充电设施运营利润分配还不明确。利益分配机制的缺乏,导致企业相互之间不能形成合力,商业模式推广的内生动力减弱,最终影响电动汽车产业化进程。

 

不同地区之间的商业模式缺乏统一协调机制。现阶段,我国缺乏针对不同地区推广商业模式的统一协调机制。充电和换电模式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完全不同,如果充电模式区域和换电模式推广区域缺乏有效衔接,一旦大规模推广开来,将大大制约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进程。

 

鼓励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创新的政策建议

 

国家层面应加强指导。有关部门应在总结现有商业模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区商业模式的推广,在区域统一、能源供给、产品准入和充电标准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开展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在已有技术试点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推进商业模式试点工作,以此来验证不同的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同时在实践中进一步发现好的、新的商业模式。

 

在特定领域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为防止垄断和市场混乱,政府可对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相关参与方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在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新的专业化机构,如汽车运营商、电池运营商等颁布特许经营执照,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利用财税支持手段培育电动汽车租赁市场。从目前看,电动汽车租赁模式作为一种新型公共交通模式,更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资源匮乏,有利于城市环境保护,也更有可能率先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电动汽车租赁企业拓展业务,积极培育和发展电动汽车租赁市场,并在土地、停车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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