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禁公交乘客携带数十种违禁品
深圳警方28日称,警方从7月25日起对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警方公布的违禁物品有数十种。主要有各种枪械,含军用枪支、气枪、猎枪、小口径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以及具有攻击性的各类枪支和警催泪器、电击器、防击器、弓、弩等械具,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含氯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等。
自7月25日起,深圳公安机关民警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各指定站点对所有乘坐地铁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
、旅游巴士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液态物品要求开瓶检查,饮品要求携带者试饮,必要时由民警对旅客进行身份查验。
警方同时加大对地铁乘客及其携带物品的检查力度。对乘客加强盘查询问,对携带的大型物品原则上开包检查,对随身小型物品进行抽查,对液态物品开瓶检查,饮料要求乘客试饮。检查无异常,予以放行;检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站上车的,要求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在长途客运站、地铁站点指定专业人员使用X光机进行安检,无X光机的场站进行抽检。驻站民警负责检查督促各场站对所有乘客进行录象资料采集和存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还将在地铁站开展着装巡逻,遏制“两抢”和盗(扒)窃等案件发生。
据了解,严禁非法携带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发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其中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不得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