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吉林: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三满意”

时间:2008/8/13 9:36:16来源: 作者: 责编:0条评论

   

    近年来,吉林交通运输部门不断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改革,全省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运输市场集中度和秩序规范程度明显提高,道路运输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政府、群众和经营者“三满意”。  

公平公正分配运输资源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吉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构建“招标准入、记分监管、依法退出”的市场运行机制,公平公正分配运输资源,走出了运输市场能进不能出、秩序混乱、效率低下的困局,使道路运输业步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废除客运线路终身制,实现期限经营。吉林制定了《吉林省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有限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增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可根据线路里程、运行班次等情况核定为4年或8年。经营权期满时,经营者的经营权自动丧失。到期的客运线路由各级运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重新招标进行配置。 

    依据市场经济规律,构建运行机制。一是招标准入,择优选择经营者。中标人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投入车辆的数量、类型、等级及发车站点、班次、时间,并可在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实行浮动运价。二是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三是建立常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制定《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记分考核办法》,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记分考核;与经营者签订运输经营管理行政合同,实行双方协商管理;应用科技手段和社会监督强化动态监管。 

    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吉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坚持招标资源信息、评标专家、评标标准和评标结果“四公开”,赢得了经营者的信任、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改革取得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拟开通的线路在招标前进行公示,招标班线在全省客运站、运政服务大厅、运管处、运管所办公地点公示,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聘评标专家,组建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标;制定和发布《吉林省道路客运经营权招投标评标大纲》,引导企业正确投标,邀请纪检、法制、行政监督等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将招标结果在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标或候补中标通知书,招标过程所有文件可公开查阅。  

强化服务意识 科学民主决策 

    吉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运输需求为出发点,发动运输从业人员参与讨论改革方案,搭建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

    道路运输市场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吉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调查研究,掌握底数。深入全省九个市(州),核对每条线路、每个班次,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解决方法和建议。二是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人员,研讨道路运输资源优化配置措施和方法。三是广泛发动,深入座谈。耐心解释,化解矛盾。四是以点带面,逐步完善。2000年,在长春至白山客运线路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确定经营权,开展试点;2001年,在全省82条线路、172个班次推广,扩大试点;2002年,在长春至哈尔滨线路,不受线路起始地限制,面向全省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招标,形成区域开放市场;2006年,对5007条客运班线经营权,采取直接许可和公开招标两种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形成全省范围统一开放市场。 

改革效应全面显现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吉林省客运企业全部赢利,安全事故全面下降,道路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行业规模效益大步跃升。 

    一是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吉林省营运车辆增长迅速,现有营运 4.8万辆,营运货车14.2万辆;现有等级客运站564个,客运线路5356条,平均日发班次26126个;快货运输线路90余条;农村客运班线3538条。 

    二是运输市场集中度和秩序规范程度明显提高。全省共有329条线路、5108个客运班次、2862辆 实行线路公司化运营;运输经营违章率下降到5%以下;消费者举报投诉率年均下降4.5%;旅客运输事故频率稳定在每万车公里0.67次左右。 

    三是道路运输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客运行业实现全部赢利;建制村通车率达100%;全省运输业从业人员达32万人,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行业之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