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实施客运有奖举报制度
记者昨日从赣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0月起至12月底,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凡经交警部门查证举报属实的,将视不同情况给予举报人50元至200元不等的奖励。
据悉,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超员超载造成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江西省公安交警总队将拨出50万元设立奖励基金,专门对举报客运车辆超员的群众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举报客运车辆超员20%至50%的,奖励50元;举报客运车辆超员50%至100%的,奖励100元;举报客运车辆超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奖金由查处该起违法行为的交警大队定期向举报人发放。
目前,全市各县市交警支队、大队均确定了一部举报电话作为客运车辆超员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将派专人24小时值守、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