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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到萍乡方向 开征燃油附加费

时间:2008/10/15 10:09:40来源: 作者: 责编:0条评论

  

    物价局:萍乡市燃油附加费征收细则还在酝酿中  

 

    日前,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西省交通部门规定,从10月10日起,江西省将首次对乘汽车出行的旅客开征燃油附加费。10月11日,记者从萍乡长途汽车站获悉,萍乡具体开征方案未出台,由于吉安到萍乡的 已经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所以目前只是对萍乡开往吉安方向的 征收3元/票的燃油附加费,并直接算入票价,没有另外开票。 

 

    11日,记者在萍乡长途汽车站看到,站内没有张贴相关的征费规定,客运票价也没有作出调整,只是吉安方向的客运票价由65元/票上涨到68元/票。据萍乡长途汽车站李副站长介绍,目前还未接到征费通知,仅对开往吉安方向的 征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 

 

    10月12日,记者向萍乡市物价局收费科负责人询问萍乡市何时开征燃油附加费。该负责人表示,市交通部门对全市客运班线和客运里程统计完后,才能制定具体的征收细则。 

 

    据了解,燃油附加费收取是以 2006年3月25日柴油价格每升4.26元为基数,燃油价格涨幅累计在10%以内不实行联动,不收取燃油附加费;燃油价格上涨10%以上,则在客运票价格之外加收燃油附加费。当前成品油零售价格,相比2006年3月25日柴油价格每升4.26元的基数,上涨了约4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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