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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交通部门将严查本年度偷逃漏缴行为

时间:2008/12/19 8:59:09 来源: 作者: 责编: 0条评论

  15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交通局获悉,交通部门将暂缓预征2009年度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等6项交通规费。针对部分车主偷逃漏缴交通规费日益增多的现象,交通部门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08年度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费封闭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偷逃漏缴2008年度交通规费行为。

  据了解,在国务院决定燃油税费改革正式实施前,各级交通规费征收部门和单位,将继续做好2008年12月份公路养路费(含路港建设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于2009年度的上述6项交通规费目前已暂缓预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1月份以来,受国家准备出台燃油税费改革政策的影响,部分车主和运输业户等待观望情绪加重,偷逃漏缴交通规费现象日益增多,为此济宁市交通局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2008年度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封闭大检查活动。将精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偷逃漏缴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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