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钱条例多 公交车频闯祸?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德发调查发现,很多公交司机的收入与营业额直接挂钩,动辄就会被扣钱,每周都要加班,很难保证服务质量。
“三大苦衷”迫使司机超车抢行
陈德发总结了公交车司机的“三大苦衷”。一是工资总收入与营业额挂钩。据他了解,公交车司机的基本工资只有几百元,其余大部分收入由营业额提成和加班工资组成。这迫使司机不断地超车、抢客、加班加时以创造经济效益。二是有些公司制定的“扣钱条例”很容易被触犯,动不动就要扣钱。就算司机小心谨慎,到月底发薪时,入袋的钱依然不多。据陈德发了解,普通公交车司机的平均月薪维持在1500元~2000元之间。三是上班时间长。陈德发了解到,很多公交车司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8小时之外,周末还要加一天班的可谓家常便饭。“睡眠不足、精神不振,压力大以后就容易上火。”一位司机这样说。
“我认为,公交车是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经济效益!”陈德发表示,如果经营者处处想着赚钱,就很难要求员工以质为先。只有调整好司机作息时间、工作待遇等问题,才能使他们安心、舒心地工作,从而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和舒适。
缩短工时有利提升服务质量
陈德发建议,从原则上取消司机工资收益与营业额的直接挂钩,改为以服务质量、服务技术等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将公交车司机的工作时间由一天8小时改为6小时,不提倡他们带病上班及加班。”陈德发解释,公交车司机的工作强度、安全责任都远远超过一般工作,适当缩短工作时间可以保证他们的睡眠及工作状态。
陈德发呼吁,公交公司应该想办法改善司机的收入、福利待遇,多关心司机特别是外地籍司机的生活和家庭,让他们也觉得是广州大家庭的一员。同时,司机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也应该加强培训。“政府的财政支出中,能否安排部分资金来补贴严重亏损的公交事业?”陈德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