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线路班车将于本月25日起年审
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2009年市直客运企业线路班车、包车客运年审工作将从5月25日开始,主要审验营运证件、车容车貌、经营行为、票价表等内容。
客运车辆必须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后方可进行审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高级 、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其他车辆的技术等级应达到三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和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年审。为保障行车安全,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线路班车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
参加审验的车辆车身外观必须光洁无尘,车辆号牌、保险杠固定牢固无歪斜,排气管密封固定良好,排气口伸出车外,车灯完好无损,灯罩无破碎,车窗玻璃内外明净,钢圈脱漆的须重新喷漆。中型及中型以下车辆配备4公斤灭火器两个,大型车辆配备8公斤灭火器两个,固定放置在车厢内驾驶员易于取用的位置。
除小型普通、小型中级和乡村公路客运车辆外,其余客运车辆不得设置车外顶行李架;车身长度大于5米的座式客运车辆必须设置车内行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