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
BRT规则摘要
●先付费再进入站台
●前后门同时上下车
●一名成人只能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
●乘客不得在车上收取他人票款
●偷盗安全锤要受罚
搭乘BR T线路时,不得带宠物上BR T公交,乘客使用涂改或过期车票的,站台管理人员可要求其补交车费,拒不改正者,将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昨天,新出台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就BR T和双层公交的乘坐规则做出规范。
《守则》就搭乘BR T车辆做出规定,乘车应遵守乘车秩序,服从管理,自觉排队按次序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乘客在BR T站台乘车,应服从B R T站台管理人员指挥,按照先下后上顺序,前后门同时上下车。乘客在BR T站台乘车,须先付费再进入站台,严禁从站外不经付费闸机直接进入站台。乘客未按规定支付车费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的乘车票证的,驾驶员及BR T站台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其补交车费。乘客拒不补交的,驾驶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违反城市客运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及BR T站台管理人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守则还就乘坐双层巴做出规范:注意安全,上车后应坐稳扶好,头、手勿伸出窗外;双层公共汽车第二层不准站立;车辆未停稳或车门开关时,禁止上下。
该守则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26日,为期7天。市民可以通过下面途径提出意见:(一)信函:广州市府前路1号5号楼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二)电话:83125855;传真:83125852(三)电子邮件:gzjtfgc@ 126.com。
记者发现,该守则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规定》(穗交〔2004〕561号)同时废止,而征求意见起始时间却是11月20日。为何先实施再征求意见?记者向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求证,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