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安徽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将取消春运加价政策。
根据新规定,安徽省道路班车客运、定线旅游客运由政府制定指导价,具体执行票价由运输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在不突破指导价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票价一经确定原则上1个月内不得变动。新规定取消了“春运期间运价在同类同级 运价的基础上加成不超过20%”的规定,明确春运前1个月内不得上调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