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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五省联合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整治行动

时间:2011/4/6 17:35:09来源:辽沈晚报 王戈作者:辽沈晚报 王戈责编:0条评论

 

从现在起到6月末,辽宁省将联合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四省区,联合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

 

4月1日,在铁岭市毛家店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启动了集中整治行动。

 

据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半是由大 超员、大货车超载、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这次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将重点放在整治高速公路大 超员、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占道交通违法行为,国省干道重点整治短途 超员、货车超载、超速、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全省交警将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凡是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至50%,或一次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及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人,要求企业必须限期进行调换。为严把车辆安全关,交警部门还将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同时,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坚决取消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从业资格。

 

交警部门每月将安排3次五省区统一行动,采用区域异地调警、多警种联合、设立临时警务工作站等方式,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严查客、货车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对七座以上 逢车必查,对超员的要就地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要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等。

 

特别是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罚款外,要按照规定一次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通报注册地交管部门严肃处理。此外,五省区之间还将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对查获的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输车辆,抄告运管部门实施行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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