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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路客运首次开始收燃油附加费

时间:2011/6/22 9:06:17来源:汽车市场网 曲媛媛作者:汽车市场网 曲媛媛责编:0条评论

 

6月20日起,新疆发改委及交通运输厅联合颁布的《新疆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开始执行。据介绍,此次是新疆首次启动油价联动机制,将在油品基数价格调整的基础上,按旅客计费里程收取燃油附加费。

 

联动机制规定,油价联动基数价格的确定是以0号柴油为代表品,以2010年12月22日国家公布的新疆0号柴油(含税)每公斤7.63元为基数价格。在基数价格之上,油价每公斤上调0.5元,在公路客运票价之外再加收每人每公里0.005元的燃油附加费;反之则同幅下降。 以此粗略估算,每人每乘坐100公里将加收0.5元燃油附加费。

 

联动机制规定,当油价降低到基数价格时,不再实行联动。为保持公路客运票价的相对稳定,燃油附加费以0.005元的整倍数进行调整;油价调整不足0.5元/公斤的部分,滚动到下一次联动时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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