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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规定 必须张贴监督、举报电话

时间:2011/7/21 10:32:07来源:黔中早报 王佳勇作者:黔中早报 王佳勇责编:0条评论

 

今天(21日)起,贵州省客运企业将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通过举报的方式来参与对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的投诉与监督,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部门与安监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将及时核实处理,消除隐患。

 

昨日,贵州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全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9月将集中开展,重点是以县级客运企业为主。为保证本次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省安监局、省交通管理运输厅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发文要求全省客运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客运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顶端喷涂或张贴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客运企业的隐患举报电话。

 

为防止举报制度流于形式,专项小组特别对张贴在大、中型 隐患举报电话的规格进行具体规定,要求举报电话长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20厘米,小型 隐患举报电话长度不小于80厘米、宽度不小于10厘米。隐患举报与监督电话所涉及到的部门,确保举报监督电话有人接听,接到群众举报监督电话后,必须及时核实处理、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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