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点整治 、校车、农用车
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2日,是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会议”,将 、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定为整治重点。
两市作深刻检讨
2日上午9点,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在河南省公安厅召开。会议一开始,商丘和濮阳两市交警部门负责人就公开做了检讨。
商丘市交警部门负责人检讨称,11月26日,商丘睢阳区发生一起农用三轮车事故,酿成当场6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的惨剧,这一事故,暴露了商丘交警部门在农用车非法载人、路面管控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随后,濮阳市交警部门负责人对11月29日的幼儿园校车事故做了公开检讨。据其介绍,11月29日,在106国道濮阳段内,发生一起中型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10人受伤,其中4人骨折。而事发校车,核载9人,实载17人,超员90%。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国校车整治的敏感时期,为河南交警和校车治理工作抹了黑。”该负责人检讨说。
路畅通、秩序好、伤亡少,是交管工作唯一标准
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说:“执法为民意识差,科学用警不到位,工作责任心差,才是发生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各地暴露的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充分说明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尚存在很多不足,今后,全省交警要把预防交通事故伤亡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路畅通、秩序好、伤亡少,这是交通管理工作唯一的标准。”王德周强调。
让家长拒绝“黑校车”
王德周还将下一步河南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了部署:严查重点车辆,特别是 、校车、农用车、危险品化学品车辆,将成为以后的排查重点。
校车治理,交警要加大宣传力度,必须让每个家长都能做到“拒绝让孩子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
河南省交警总队张益民总队长表示,下一步,河南省将加强交通安全源头化管理,凡是客运企业、学校等单位,都将进一步落实到具体民警,由具体民警排查隐患,从源头上治理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