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客运车辆上路须持有“公路春运证”
26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通报,2012年春运将从明年1月3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期45天。春运期间,客运车辆上路必须持有交管部门统一印制的"2012年山西公路春运证"。
明年1月2日前,太原交警将完成对太原所有7座以上营运 、旅游 、学生接送车、农民工包租车、非城市道路行驶公交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六类车辆的临检,对不具备营运资格的 、到期未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非法变更登记项目的车辆、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禁止参与春运。今年12月1日以后已经参加年度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再参加本次春运临检,凭行驶证复印件及检验合格证申领春运证。
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已统一印制了"2012年山西公路春运证",交警支队车管处将及时按照春运证编号与太原市交通运管部门办理交接,将已编号的春运证交给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发给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持有车管检验民警签字的临检报告,到所属客运企业申领。从1月3日起,交警将开始路面检查春运证。
对2011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和一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在春运开始之前抄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其及时清理。对公路营运 在2010和2011连续两年有超员违法行为的,在春运开始之前,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