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能源车推广方案遇挫与地方保护主义
7月9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在北京组织召开论证会,联合对广州上报的《广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在论证会上,专家组虽然肯定了广州的《方案》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但是专家组希望广州能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报批,根据国家的组织部署尽快组织实施。广州市发改委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抓紧修改,希望能在近期完成。
有业内人士对此次事件的解读是,这意味着广州虽然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但是由于目前无法实施自己的《方案》,而不能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广州当地的汽车企业将暂时不能享受到中央财政和广州政府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
有说法称,广州《方案》之所以需要修改,是因为专家组认为《方案》中的一些规划过于倾向对广州当地汽车企业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上的扶持,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
据了解,在该《方案》中提到,2010-2012年,广州市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计划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广州财政拟安排18亿元用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示范推广。其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车及运营补贴8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近7亿元,科研补贴2亿元,另1亿多元作为机动经费。而此次公共领域的计划补贴将主要面向广州当地汽车企业。《方案》在“完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服务体系”方面特别提到,要依托地处广州市的广汽集团和东风日产遍布全国各地的1000多家4S或3S汽车品牌店,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并依托两家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对用户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指导。
从上述内容上看,广州当地汽车企业的确能够从《方案》中受益,但是这并不是第一个向本地汽车厂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上进行倾斜的《方案》。有说法称,此前通过论证的其他城市在方案的制定上或多或少有向本地企业倾斜的趋势。但是此次广州《方案》被要求修改,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央政府开始重视这方面的问题。
7月6日,国家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深圳召开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会议上,代表四部委特别指出,各试点城市要搭建开放的市场平台,制定统一的扶持政策,鼓励外地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让消费者购买到质优价廉的新能源汽车,培育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