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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购换购校车将限价 每辆最高补3.5万

时间:2012/10/12 11:22:10来源:广州日报作者:喻莉萍责编:0条评论

 

2012年10月11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东莞将对A、B类校车进行新购和换购专用校车补贴,最高每辆可获3.5万元补贴。此外,从今年起,将全额减免东莞A、B类校车的路桥统缴年费,而全市校车的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也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公益性运营校车可申请所有补贴

 

据补贴方案解释,接受补贴的校车是指经核准同意、登记在册并已发放校车标牌的校车。财政补贴的项目有新购和换购专用校车补贴、校车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减免校车路桥统缴费。

 

依据《东莞市校车安全条例实施细则》,校车分为A、B、C三类:A类校车是指车辆所属权归属学校的校车,B类校车是指车辆所属权归属村(社区)以及村(社区)小组等集体组织的校车,C类校车是指所属权归属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等单位的校车。A类、B类校车属于公益性运营车辆,全部财政补贴的项目均可申请,C类校车属于经营性运营车辆,只列入校车行驶记录仪补贴范围。

 

公益性运营校车可申请所有补贴
公益性运营校车可申请所有补贴

 

对于校车补贴的资金来源,市教育局介绍,市直属公办学校和镇属公办学校新购和换购校车的资金在办学经费中自行解决,民办学校和村(社区)新购和换购校车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担;校车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减免校车路桥统缴年费资金支出由市财政负担。

 

【补贴项目】

 

补贴一:

 

新购和换购校车

 

根据补贴方案,学校或村(社区)等新购买的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且已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以及学校或村(社区)等集体组织为替换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非专用校车,新购买的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且已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可以申请补贴。

 

据市教育局介绍,新购和换购的校车补贴将实行购车限价,分为三个档次:40座以上的限价最高不超过35万元;20~40座的限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20座以下的限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新购和换购的校车在购车限价内按照购车价的10%予以补贴,高于限价范围的,按照最高限价予以补贴;低于限价范围的,按照实际价格予以补贴。

 

据了解,此项补贴只适用于A类、B类专用校车,补贴的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补贴二:

 

校车路桥统缴年费全免

 

从今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将全额减免A、B类校车的路桥统缴年费。各学校可到市路桥总公司收费所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由市教育局核准的校车证明、《机动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委托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补贴三:

 

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全补贴

 

今年起将对A、B、C三类校车的行驶记录仪一次性初装费用和每年运营维护费进行全额补贴。“行驶记录仪安装将采用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由中标单位统一安装,运营维护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据悉,此项补贴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补贴申请、审核、拨付流程】

 

1:申请单位向所在镇街宣教办提供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校车标牌原件和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委托证明,同时填写补贴申请表。

 

2:镇街宣教办及财政分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市直属学校将申报表和资料直接送市教育局审核。

 

3:市教育局审核后转交市财政局核实,按资金拨付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接受补助的学校所在地的镇街财政分局。

 

4:镇街财政分局收到市财政局的补助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并拨付给受补助单位。接受补助的市直属学校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市教育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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