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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共有校车91辆 其中平阴48辆

时间:2012/12/27 15:39:45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殷宝龙 责编: 0条评论

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12月26日,针对公安部新规规定的校车使用规范,济南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解。

据介绍,目前济南市登记的校车共有91辆,其中48辆集中在平阴县,超过了半数。

“这91辆校车,都是登记备案的正规校车。”济南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面包车私自改装拉上学生、驾驶员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超员以及车辆存在技术性隐患,目前是校车安全的“大敌”,只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才能在交警部门登记备案。

济南市已登记的校车共91辆,而平阴县已经投入使用的48辆校车中,有40辆是统一购买的“小鼻子”校车,还有8辆是符合条件收购过来的校车。

根据公安部新规,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只有在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同时,遇到交通拥堵,交警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而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据介绍,加油站属于高危险区域,而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者突发因素发生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事故。根据公安部新规中将要施行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而校车在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否则可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另外,对于校车在道路上的停靠和校车标牌的使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也做出了规定,司机如果违反,都将被处200元罚款和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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