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遏制4.13校车驾驶员醉驾接送学生的严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抚州市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通过不断探索、创新校车安全管理模式,对辖区29所幼儿园的36辆校车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化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建立户籍化管理。大队按照包片包路段和一校一警责任制,由责任民警分头深入辖区各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对园内校车的数量、型号、核载人数、运行年限、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的户籍化管理,将涉及校车的所有信息全部纳入档案管理,以确保车辆和驾驶人员始终处在有效管理和监控之中。据统计,大队辖区内29家幼儿园的36辆校车,已逐台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二、约谈校车责任人。为切实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队采取约谈方式,安排学校责任民警深入辖区有校车的幼儿园,与幼儿园领导及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了车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要求幼儿园必须明确1名交通安全负责人,专门监督学生、幼儿集体乘车出行是否存在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同时不得随意更换校车驾驶人和改变行驶路线;而校车驾驶人则要求在行车中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校车安全。
三、路面严管严控。大队自2017年4月21日起,通过路查路检的方式,安排外勤中队根据幼儿园作息时间,每天早晚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幼儿园周边校车必经路段设置临时执勤检查点,对过往校车实行逢车必查,逢违必纠,除检查校车上的安全设施和是否超员外,还要求仔细检查校车是否存在无牌无证、报废拼装、酒后驾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等。对整治现场的情况,要求各中队录取视频上传存档,始终保持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队结合五进宣传,组织宣传民警主动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教育师生不乘坐报废改装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超速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培养安全出行和文明礼让的良好习惯;同时,大队还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以提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校车安全监督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