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盐县交通运输局盐交【2024】70号文件批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4)143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国有企业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 整车生产企业或厂商授权代理商,如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取得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代理商所有行为负连带责任和对应的投标产品承担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潜在供应商仍允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综合办公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格后审)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厂商项目授权证明文件(如为授权代理商提供);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c)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d)报名表(见公告附件)。
注:投标人也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一套(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369889089@qq.com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具体报名审核情况及获取招标文件,请咨询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电话:0573-86180035/13819060198。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网银、电汇。采用银行网银、电汇形式的,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招标代理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7时前。
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37526369
注:无论投标人投一个标段还是多个标段,保证金均为壹拾万元整,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八、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19)。
九、开标时间、地点、送标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三楼(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19);
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
3.1现场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等有效证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的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2邮寄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招标代理一部,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0573-86180035,由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快递寄出后,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王工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快递拒绝到付。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没有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海盐鸿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028129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3-86180035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
3、监督机构名称: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6080221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