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交警查获一名醉酒驾驶半挂车男子
喝醉后,宜春一男子李某执意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路行驶150余公里,幸好被宜春交警三阳中队民警查获,没有酿成大错。12月22日,交警部门呈请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正式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立案侦查。
12月11日21时30分许,李某驾驶赣CU3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320国道由高安往宜春方向行驶,途经320国道989公桩,被宜春交警三阳中队查获。经对李某抽取血样检验,检测结果为108.0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据李某交待,12月11日中午,李某在家与父母、妻子团聚,喝了水酒,酒喝得有点多,于是李某上床睡到晚上6点多。这时,李某想起他还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高安到湖南湘潭去送货。李某觉得酒是中午喝的,又休息了半天应该没事,于是驾车上路了。他这一走就是3个多小时,行驶了150余公里路。
据交警三阳中队长周海俊介绍,幸好李某被交警部门查获,否则他还要行驶200多公里的路程,以他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08.06毫克/100毫升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李某除了将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