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货车司机冲卡被判抢夺罪
时间:2018/9/7 16:07:54来源:广州日报作者:责编:李秀芝共:1198 字2017年3至6月期间,李某等八人多次驾驶大货车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多处收费站冲卡逃费,他们驾驶着连货物有五六十吨的货车,强行冲卡后以60公里的时速逃跑,“他们冲卡时岗亭都在震动”。昨日,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公布了这起全国首个以抢夺罪判罚团伙冲卡逃费案的更多细节。该判决近日已正式生效。
案情:八名货车司机三个月内多次强行冲卡
2017年4月17日,佛山市公安局接到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南环段公司金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报案称该收费站多次被多辆大货车冲卡逃费,对该收费站所在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遂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专案组锁定了十多名犯罪嫌疑人,同年6月23日凌晨3时左右,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朝阳收费站、塘口收费站均反馈称有几辆大货车冲卡,专案组遂马上根据线索追查到这几辆大货车的去向,随后抓获了十多名犯罪嫌疑人,并扣押了六辆大卡车、三个车牌和数个字牌。
后经查明,李某、宋某等八名货车车主在2017年3月22日至同年6月23日,经共同商议,使用套牌、遮挡号牌等方式隐瞒真实车辆号牌,采取暴力冲卡方式,撞坏高速公路收费站栏杆,拒不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强行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该团伙未缴通行费共计数万元,损坏财物数十万元。八人均于2017年7月28日被逮捕。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月2日向南海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某等八人犯抢夺罪。
司机:为减低运输成本他们冒险逃费
被告人刘某在供述中说道:“当时没想这么多,就是想着尽快冲过去就好。事后回想也有点后怕,万一有突发状况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而在调查审理阶段表示后怕的被告人并不止刘某一个。
据数名被告人所称,每次冲卡都至少有四辆大卡车,时间都是在凌晨两三时,这些六轴大卡车本身重量就有十几吨,再加上超载,每一辆车都有五六十吨,有的总重甚至超过了六十吨,冲卡时一辆跟着一辆,时速都在二三十公里,而车距只有五六米甚至是两三米,在这种情形下有什么特殊情况紧急刹车是刹不住的,要么就是严重追尾,要么就是刹不了车直接撞上,但是被告人却称为了逃费减低运输成本他们都要冒这个险。后经法院查明,几名被告人共同冲卡后每次逃掉的通行费平摊到每个人身上大概只有几千块钱。
判决:应减少的财产未减少 行为构成抢夺罪
经审理,南海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八人在主观上自始就没有依法或依约缴纳通行费的意愿,而是意图通过强行逃离的方式使得应当减少的财产未减少,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
八名被告人在抢夺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坏,且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酌情从重处罚,但在归案后基本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均能积极退赔相关款项,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李某明、宋某平、李某晶三人当庭对事前通谋行为予以翻供,悔罪表现相对较差,量刑时予以区别。
最终,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