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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卡潜规则为害不浅 经销商客户双输

时间:2011/6/22 8:53:37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余梦洁作者:商用汽车新闻 余梦洁责编:0条评论

 

6月2日,庞大集团诉5位车主买卖汽车一案在河北滦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正式开庭。按照庞大集团的起诉理由,2009年3月,被告车主以消费信贷方式从庞大集团下属分公司购买车辆(国Ⅱ排放)后未依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而被诉车主则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案的特殊性在于,自2008年7月1日重型车排放标准由国Ⅱ升级到国Ⅲ后,国Ⅱ标准重型车被禁止销售。原本简单的欠债还钱问题就演变成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称,庞大集团在车主购车时已告知该车辆为国Ⅱ标准,车主是在明知该事实的前提下要求购买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车主承担,庞大集团并不负任何责任)是否有效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记者只看到用户对此事件的描述,而未看到经销商发表意见。为进一步掌握更全面的信息,记者邀请三位重卡经销商,请他们谈谈对此事件的看法。

 

李 伟:内蒙古某品牌重卡经销商

 

张 亮:河北某品牌重卡经销商

 

陈 光:新疆某品牌重卡经销商

 

主持人:被庞大起诉的几名用户表示,他们购买的这些国Ⅱ车辆因不符合国家车辆排放标准而不能上牌照并被禁止运营,因此导致无任何收入支付还款而被起诉;同时,他们在购买这些车辆时并不知道国Ⅱ车不能上牌照。此外,用户称庞大集团不负责上牌照。由此可见,国Ⅱ车能否上牌照是这起事件的一个关键问题。那么,排放控制水平升级后的国Ⅱ车能上牌照吗?

 

张亮:按规定不能上牌,但现实中还是可以通过一些途径上牌的。很多经销商都可以在排放升级前拿到牌照,这样不论是不是国Ⅱ车,经销商手里的车一般都能上牌照。

 

陈光:2009年以后我就不再买国Ⅱ车辆了。2008年下半年之所以销售国Ⅱ车,是因为年初下的订单没有消化掉,只有先上牌后再卖,这部分国Ⅱ车是有牌照的。庞大事件的真相现在还不得而知,不过既然上牌照不是问题,也不排除用户自己要求不上牌照的可能。很多用户明知按国家规定国Ⅱ车不能上牌,却仍然指定要买国Ⅱ车。对于这种用户,经销商一般会在口头上告诉用户是国Ⅱ车,如果用户一定要买,经销商会与之签补充协议。

 

主持人:什么样的用户需要国Ⅱ车?为什么用户不想给车辆上牌照?

 

陈光:需要国Ⅱ车的用户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牵引车用户,他们一直使用某一品牌的国Ⅱ车,当发生车祸或者车辆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修理时,就再买一辆与之一样的国Ⅱ车,将之前车辆的牌照套牌过来继续使用;二是自卸车用户,这部分用户所购买的自卸车是在工地、矿区等地区使用,车辆几年都不会离开这些地方,没有人去检查是否上牌,因此使用国Ⅱ车更节约成本。

 

张亮:购买、销售国Ⅱ车是行业的潜规则,也是很普遍的现象。另外,我所接触的绝大部分情况是用户自己要求不上牌照,而不是车辆无法上牌照。

 

李伟:不上牌照可以省一大笔钱。最直接的是省掉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和牌照费,一辆30万元左右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大概是2万多元。同时,交强险(每年5000元左右)、验车费和其他各种保险等也能省掉。另外,车辆有报废期,不上牌照的车就不会被强制报废。大概算下来,不上牌照至少能节省3万~4万元。

 

顺便说一下,还有很多用户要求暂时不开发票或者低开发票。根据规定,发票开出后如果6个月内车辆不上牌照,发票就作废了。用户要求暂时不开发票,在车辆使用1~2年后再开发票、上牌,这样上牌的时间晚,卖二手车时价格就能高一些。低开发票也是为了少交各种费用。

 

主持人:看来卡车销售有很多“行规”,而这些行规或多或少又与法律有相抵触之处。当买卖双方能够“保持默契”时就相安无事,一旦产生矛盾,大部分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脱不了干系,矛盾解决起来就很棘手。庞大事件就是业内普遍存在的明知国家禁止销售、购买国Ⅱ车却仍然销售、购买而导致的。各位在销售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纠纷?

 

李伟:打官司的经销商有很多,一般都是因为用户欠钱而诉诸法律。不可否认的是,一些用户害怕自己拉不到活、挣不到钱,就想方设法找理由。一般的理由有这么几条,第一是质量问题,比如发动机漏油、变速器打齿等。所有经销商都是只赔合同约定的直接损失而不赔间接损失的,比如车辆发生故障,经销商可以赔相应的零部件;车辆坏在路上,高速路拖车费每公里300~400元,有些经销商出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可以出这笔费用。但是用户运输的货物(比如水果、蔬菜等)因车辆故障而腐烂,以及误工费等损失经销商是不予赔付的。第二是车辆与公告不符。第三是车辆没有按时交付。

 

陈光:车辆没有按时交付给用户是厂家送车体系管理混乱造成的。此外,车辆配置与客户要求不相符也是经常发生的纠纷。同样的车,有时是一个喇叭,有时是两个喇叭。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现车的配置不符,这一般是经销商的责任;二是订单车的配置与用户要求不符,这就是厂家的责任。

 

用户是弱势群体,找不到对自己有利的依据,只能拿经销商开刀,这最容易办到。而且,现在用户的生意不好做,比如一些矿区,一旦发生矿难,工地上的运输户马上就没生意可做,面临无法还款的问题。为了解决问题,他们就会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拖欠车款。

 

主持人: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或者如何规避风险?

 

陈光:遇到有纠纷的情况,第一先给用户做工作;第二是给用户换车;第三是赔钱(一般是几百元);第四就是退车。前三种是最常见的措施。在销售车辆前,经销商也要预见到可能产生的风险,要明确告知用户可能产生的后果。

 

就我个人来说,贷款和买国Ⅱ车我一般是能不做就不做,风险太大。不少用户买车很盲目,只考虑价格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很让人担心。

 

李伟:我认为规避风险的方法就是签合同。在现在的运输环境下,几乎所有的车辆销售都有不合法的地方,如果因为用户的需求不符合国家规定就不卖给他们车,经销商几乎就没有生意可做。比如我们销售15吨的运水车,车辆自重8吨,只能拉7吨水,这样的车没人买,买了只会赔钱。用户只买能挣钱的车,而经销商是依赖用户生存的,只能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

 

主持人:对于庞大案,有经销商认为:“这件事要看是站在什么立场。不懂行业的人肯定站在用户的角度;了解行业的人会知道,更普遍的情况是用户知道自己购买的是国Ⅱ车,因为没有活干而还不上贷款,或者根本不想还款又不想被扣车,或者不想再从事运输这行、车也不想要了,于是就产生这样的纠纷,甚至不排除用户背后有人指使的可能。”还有经销商认为,明年重型车排放升级到国Ⅳ标准,可能会有很多类似的问题发生,国家排放升级太快,而技术水平、配套措施又跟不上。

 

庞大案之所以引起关注,不仅仅是经销商与用户之间的纠纷,而是由此折射出了整个行业普遍存在的怪现象、潜规则。所谓“拔出萝卜带起泥”,也许庞大案中涉及的几位用户确实不知购买国Ⅱ车的后果,但是更普遍的情况则是买卖双方对国家规定一清二楚,却仍然心照不宣,导致潜规则盛行,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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