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乘客更安全 牺牲点产业利益又何妨
【 原创】
有人说,今年的国内 产业很受伤。
先是在3月份,公安部联合工信部禁止了卧铺 的申报、销售,硬是给在国内流行了许多年的卧铺 颁发了“死亡判决书”;再就是即将于9月份实施的“11米以上公路、旅游 必须使用全承载车身”的通知,这无疑也宣判了在11米以上座位 中“底盘+车身”结构的死亡。
然而,另一方面,这两个政策的联合制定者——公安部、工信部,也解释说正是从乘客的安全角度考虑才制定了这些政策。
“我在表达我的爱,你却说你很受伤!”
政策和产业,本该相处融洽的两方,现在似乎闹起了矛盾。难道有“小三”出现了?
否!这完全在于国内 产业一时间被“利益”蒙蔽了眼睛。
先前的卧铺 “禁令”如是。
据统计,我国卧铺 数量占大 的比例为1%左右,但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大 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达10%。虽然有着客运站管理的原因,然而卧铺 本身的“重心高、过道窄、易燃物多、易发事故,一旦出事,损失往往非常惨重”的缺点难逃其咎。因此,公安部、工信部才联合发布通知,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在卧铺 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公布之前,工信部暂停受理卧铺 新产品申报《公告》,相关卧铺 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 注册登记。”
这自然引起了卧铺 生产企业的不满,因为他们要割舍掉一个“价值增长点”。但为了每年多获得近4000辆卧铺 所能带来的利益,却要冒着牺牲他人生命的代价,试问那些生产卧铺 企业,于心何忍?
即将于9月1日实施的“11米以上公路、旅游 必须使用全承载车身”的相关规定亦如是。
据悉,大量的事实证明,全承载车身的 在车辆发生坠落、侧翻时,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车内乘客的安全,而国内大部分 交通事故的伤亡都与车辆坠落、侧翻相关。因此,去年年底公安部、工信部才发布通知,明确要求“11米以上公路、旅游 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但另一方面,一份 显示,2011年,11米以上的公路 、旅游 年度销售规模在3万辆左右,其中全承载 约占20%, “底盘+车身”结构的占80%。因此,该通知一经发布,立刻在国内 产业响起了“反对”之声。
然而,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关于这些反对之声,都是在强调“强制全承载对于国内 产业、底盘产业造成怎样的冲击”、“传统的‘底盘+车身’的构造如何的也能保障安全”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但对于“如果政策实施后, 交通事故的伤亡人数是否降低”却没有认真的考虑。
或许,在某些人的心中,他们早已有了答案。他们只所以不肯承认,同样还是因为放不下“底盘+车身”构造的车辆所能带来的巨大利益。
毋庸置疑,一个政策的实施,势必会触动相关方面的利益,甚至有时候这些利益的触动是“剧痛”的。但是,如果这个政策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效果,特别是能保障更多人的生命安全,那么,无论要承受多大的痛苦,都是值得的。显然,对于国内 产业来说,既然两部委的政策是从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出发,而且这些政策的实施能给乘客带来更多的安全保障,让我们暂时牺牲点产业利益,又有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