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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二?国三?谁在生产销售不达标发动机

时间:2013/2/19 9:58:2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杜卿卿 石仁义责编:0条评论

 

在这个群策群力应战雾霾、力推国五汽柴油的时节,依然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国二柴油车行驶在马路上。

 

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的由低到高意味着治污标准的不断提高,国二即指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属于高污染排放。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这类车辆(包括发动机在内)从2008年7月开始就禁止生产和销售。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2013年1月,多台国二发动机现身河北唐山。事起6名车主的一纸诉状,指控华菱星马子公司生产的“华菱之星”牌牵引汽车使用不达标发动机。河北省汽车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站(下称“河北汽摩质监站”)鉴定发现,这些国三发动机实为“非国三”。记者了解到,这些发动机来自潍柴动力。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两家上市公司均否认了自己“偷天换日”的可能,这一悬案的曲直是非仍待厘清。但可以确认的是,高排放车违规“升级上路”在业内并非第一次发生。

 

PM2.5肆虐倒逼着治污标准的升级,同时也考验着现行标准的执行决心。“从汽车公司到经销商再到车辆管理部门,任何环节都不能钻空子。”和君咨询高级分析师张海滨说。

 

国三?国二?

 

近日,记者了解到,来自唐山市迁西县的6名车主,将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菱汽车”)及其经销商唐山荣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荣川实业”)告上法庭,指控其出售的汽车使用不达标发动机。

 

华菱汽车是华菱星马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于2011年7月“合体”。当时,上市公司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菱汽车完成重组。2012年3月,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如今的华菱星马,股票简称由“星马汽车”变更为“华菱星马”。

 

针对上述诉状,华菱星马董秘金方放1月24日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们自己不生产发动机,购买的潍柴动力的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出问题,我们也要追究这个事情。”

 

一天后,金方放再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在国二转国三标准的过渡期,唐山几位客户从经销商处购买几辆华菱的汽车。对于打官司一事,他称事起购车方和经销商在按揭款方面的纠纷。

 

不过,记者从车主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有所不同。有车主在更换发动机时,维修人员根据经验认为这批车发动机并非国三标准。这些车主遂以所购车辆发动机不符合国三标准,将华菱汽车和荣川实业告上法庭。随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北汽摩质监站对相关车辆进行了质量鉴定。

 

鉴定结论显示,车辆所装配的发动机不是国三配置的发动机。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记者获取的部分车辆鉴定报告显示,其制造和销售日期都在2009年4月之后。根据原环保总局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对汽柴油车陆续实施国三排放标准。

 

有车主怀疑国三发动机实为国二发动机。一名车主告诉记者,本案涉及的6辆车的发动机都是青灰色,“根据养车的经验,国三发动机都是蓝色的。”

 

潍柴动力工程师栗明亦向本报记者证实,包括刚开始生产的EGR系统发动机在内,潍柴动力国三配置的发动机都是蓝色的,国二发动机才是灰色的。

 

参与鉴定的专家、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陈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做的是质量鉴定,没有做排放检测。报告说得很清楚,没有看到EGR装置,证明该车所配置的发动机未采用EGR技术。”

 

EGR(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是废气再循环发动机的核心技术,是一种采用尾气排放循环系统原理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谁在“换心”

 

如果不是6名车主诉讼引致的质量鉴定,这些“非国三”汽车可能永远也不会被发现。因为它们都有国三汽车的合法身份,也都在当地交警支队车管所顺利上牌。

 

但潍柴动力对其中三台发动机信息进行核实后发现与鉴定报告不一致。据栗明称,从潍柴动力发动机档案信息中看到,编号末尾2384的发动机是2008年9月生产的国二发动机;编号末尾7361的发动机是2009年生产的国三发动机;末尾2694的发动机是2008年9月生产的国三发动机。

 

结合金方放在上文中谈到的“国二转国三标准的过渡期”,这些发动机的产销确实处于“敏感时点”。根据环保部的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只符合国二标准的汽车(发动机),经核准后,库存车方可销售至2008年6月30日。

 

而河北汽摩质监站对上述三台发动机的鉴定报告则显示,发动机型号、匹配文件及合格证都显示是国三标准,但现场勘查发动机没有发现EGR装置或高压共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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