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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曼发动机配套格局分析:潍康奔比例或为7:2:1

时间:2014/5/9 11:25:27来源:方得网作者:姚蔚责编:0条评论

 

5月4日,福田汽车与潍柴展开了新一轮战略合作,而在此之前的4月8日,福田与康明斯合作的ISG发动机也在美国上市。与此同时,福田与戴姆勒合资合作的发动机工厂也将于今年动工。

 

福田为何同时与三家发动机厂商展开合作?这些合作能给福田、潍柴、康明斯和戴姆勒各带来什么?未来,这三种合作发动机在福田欧曼的产品中,会形成怎样的配套格局?笔者这里以科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原理为基础,做一些分析。

 

第60万台配装潍柴发动机的欧曼重卡下线.JPG
第60万台配装潍柴发动机的欧曼重卡下线

 

科斯与新制度经济学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科斯的两篇代表作是《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

 

由科斯及其追随者创立的理论体系,现在经常被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一是“产权”,二是“交易费用”。广义地讲,产权就是受制度保护的利益。它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物质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同,这里产权既包括物质资产,也包括人力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如知识资产和商誉资产);交易费用,用一句较通俗的话说,就是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费用。

 

人的经济利益不仅要从与自然界打交道中获得,还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实现。人与人的合作,会产生利益分配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会实现合作。解放问题的具体方式,是通过谈判达成契约,但谈判和缔约是要付出成本的,合约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达成不同的合约形式,会耗费不同量的交易费用,也会产生不同的合作效果,各种交易费用和效果都是不同的。

 

那么,采取什么样的合约形式为好呢?科斯的回答是,当合作效果是相同的时候,应当采取交易费用较低的合约形式。这就是他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所得出的结论。科斯的理论说明了企业存在的意义,也说明了,企业间为什么要进行合资合作——企业的存在和合资合作都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

 

福田汽车与潍柴动力、康明斯以及戴姆勒进行的合资合作,应该都可以降低他们之间的交易成本。正是合作降低了交易成本,因此,各自的资源得到了更为有效的配置。

 

业内熟知,福田和戴姆勒的合资谈判长达八年,最终形成的合资合约,界定了几乎所有涉及到双方的所有产权关系。洽谈这个合约虽然花费了大量成本,但是一旦有了这个合约,在福田戴姆勒以后的运转中,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非常低,或者为零。

 

再来看,福田汽车和潍柴动力的合作。据福田汽车新闻发言人赵景光介绍,潍柴动力是福田汽车最大的供应商,其重卡、轻卡、轻客以及工程机械等产品都有配装潍柴发动机。因此,福田与潍柴进行战略合作后,就可以以一次的交易和合约,节省日后每次采购时的大量交易费用,这样就做到了最佳的资源配置。

 

实际上,福田汽车与潍柴的战略合作也不是从现在开始的。早在2006年,福田潍柴牵手AVL等四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福田汽车与潍柴动力的战略合作,则是全新的、更深层次和更多方面的合作,范围更广,深度更深,涉及到资本、技术等各个层面。可以说,这次签约通过对权利义务的一些约定,也可以大大减少这两家企业在日后交易中的交易费用。

 

福田与潍柴、康明斯与戴姆勒合作的异同

 

福田汽车与潍柴动力、康明斯发动机以及戴姆勒涉及到不同的合资合作方式。

 

比如,福田汽车与戴姆勒汽车是要建立起整车的合资工厂,其中还包括发动机,这是同类企业之间的合资合作。而福田和康明斯是要建立发动机的合资工厂,属于产业链中上下游的合资合作;而福田汽车与潍柴动力则既是同行和竞争对手(都有重卡和工程机械,潍柴还将会有轻卡)的合作,也是上下游关系的合作。

 

福田与戴姆勒的合资合作,既有技术,又有管理方面的合作,双方也会因知识产权而给母公司付费,这些都是合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说,在福田戴姆勒公司的运作中,一切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用再进行谈判等交易的环节,从而大大节省了运营时的交易费用。

 

福田引进戴姆勒OM457发动机,应该是一笔初次的购买费用以及按台次支付费用。由于OM457已经在德国有生产和配装,因此,其研发费用早已有过摊销,因此,可以预见,合资双方的母公司对于OM457的销量,并没有极为迫切的希望。另外,合资合同更加强调的是资产回报率,而不是整车和发动机的销量。这一方面来说,不管配装什么发动机,只要赚钱,就满足了福田和戴姆勒双方的诉求。从这一点看,OM457也没必要一定要达到什么样的销量。

 

奔驰OM457发动机
奔驰OM457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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