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校车服务埋单?
“11·16”甘肃正宁校车事故事发已近一月,校车制度建设步伐终有阶段性成果。温家宝总理要求一个月内制订《校车安全条例》的许诺并未落空。12月11日,《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这部因突发事故而生的《校车安全条例》,从一开始便特事特办,流程加速。不少人担心立法质量,但就目前发布的文本来看,“草案”中不少内容可圈可点,对诸多细节均有考虑。不过,要让条例真正有生命力,关键是明确校车投入分担机制。
此次“草案”明确,校车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接送幼儿、小学生的应是标准更高的专用校车;校车服务提供模式做出多选项,可学校自行提供、由有资质的公交、出租车企业提供,或政府专门设立校车公司提供。
同时,模仿西方国家,建立起校车优先的种种要求;要求必须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对幼儿、小学生,照管人员要与家长对接;对校车司机有更高资质要求,并建立起准入制度;“草案”也明确了校车和司机准入上,不同部门的职责与审批程序,并设定了问责机制。
不过,要建立这一套安全的校车运行规则,还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需要回答,那便是谁来为校车服务埋单。
对此,“草案”明确,“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则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显然,这一模棱两可的表述,与此前公众把校车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财政埋单的呼吁,还有一定差距。事实上,各级政府到底负担多大的投入责任,中央与地方责任如何分担,“草案”均无原则性的规定,这是最大的不确定性。
就此前的讨论来看,对校车服务是家长的职责还是纳税人的义务,公众似乎并不十分在意。较之公共财政支付官员奢华出行消费而言,纳税人显然更愿意把自己所纳的税用于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不过,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学者、民间机构,对当前中国校车的需求量以及对应的资金需求,都缺乏具体的测算和估计。财政的钱到底够不够购买校车服务,各方多限于主观臆断。这也是建立校车投入分担机制的最大制约。
不过,公开的财政收支信息,乃是公共资源分配的基础。只有各级政府提供更为清晰、更为具体的“三公消费”支出,公开所有的教育支出账本,才能有效回应公众“停公车买校车”的呼吁,才能真正提高财政资源使用的效率。
目前,中国基础教育投入主要靠县级及以下政府,政府的学前教育投资更少。当前,西部地区比较穷,预计很难由政府提供高标准、广覆盖的校车服务。不少学者担心,地方政府会不会因投入在少数地区和学校试点,而能参与试点的,往往又是一些特权学校。
目前,最需要校车服务的,是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这些地区家长购买力低下,基层财政相对短缺,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学校的转移支付。目前看,如何让校车财政补贴真正用到孩子身上,还需进一步的讨论和测算。
“草案”明确,校车服务的具体办法由各地政府制定。目前,因压力型体制而加速的校车安全规则的制定,因涉及公共资源的分配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地方政府更应开门立法,广纳民意,以确保中国学童尽早坐上“安全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