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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条高速禁行总重超55吨车辆 本月11日实施

时间:2008/6/10 15:11:18来源: 作者: 责编:0条评论

 

    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获悉,粤赣高速公路、河惠高速公路、惠深(盐田)高速公路、深汕西高速公路、揭普惠高速公路、汕汾高速公路将于2008年6月11日起全线拒绝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进入行驶。

  届时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在上述路段沿线收费站增设计重设备进行检查,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行、恶意堵塞车道者,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条高速平均76.22%货车超载

  超载一直是高速公路运输的顽疾。为准确掌握高速公路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情况,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7年8月委托了专业检测单位对京珠北、粤赣、广清、佛开及深汕西等五条高速公路进行交通量及货车荷载调查发现,五条高速公路通行的货车中平均76.22%超载,其中最高的广清高速公路货车超载比例最高达到了92.5%.而通过称重检查发现,超载车辆整车重量普遍超过规定值2.5倍以上,最高达210.01吨,是设计标准55吨的3.8倍;货车轴重普遍超出国家规定值4倍以上,最大达143.9吨,是设计标准22吨的6.5倍。

部分桥梁接近“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专家介绍,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设计寿命一般为十五年,但是由于超载车作用,路面结构很快就会达到设计疲劳限值,“实际上现在部分高速公路通车1-5年就需中修,一般七至八年就需要投入巨资进行路面大修重建(如深汕西、佛开、广清等)。”

    而高速公路桥涵等结构物的安全同样令人担忧。深汕西高速公路分公司徐经理介绍,按照我国桥涵设计规范,车辆设计标准是荷载车队,其中一辆主车重55吨,其它每辆车重30吨。而佛开、深汕西、广清、粤赣、京珠北五条高速公路对不同类型的70余座桥涵进行结构验算后发现,部分桥涵在超载车辆作用下梁体应力超过桥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有些甚至接近桥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一旦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桥涵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结构变形或变位不可恢复,甚至突然垮塌。

今明两年还需投入15.4亿元大修

  据了解,目前,虽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已设立了部分治超点,通过行政手段治超,但由于一个治超点只能抽查一个路段的超载超限车的百分之几,也没有覆盖整个路网,因而其阻遏作用极其有限,治超点这种行政治超手段难以根治超载问题。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也许未来推行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计重收费可能是一个解决的手段,但目前我省尚无具体的时间表。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期超载带来的是高速公路和桥涵维护费用的庞大增长。根据统计,省高速公路十一个营运项目公司从2005年至2007年,投入路面维修的资金达3.8亿元,投入桥涵检测、维修加固的资金高达4.08亿元,远远高出正常高速公路养护费用。2008年至2009年还需投入15.4亿元对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深汕西、佛开高速公路进行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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