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改革委:客运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一)问:12月19日全国统一调整成品油价格后,上海目前市场情况和群众反映如何?明年1月1日起,上海将如何贯彻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
答: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全国统一下调成品油销售价格。本市最高零售价,90号汽油每升由5.57元下降为4.65元,93号汽油每升由6.05元下降为5.06元,0号柴油每升由6.03元下降为4.85元,平均降幅约18%。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考虑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时,油价水平不再提高。按照油气比价,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每升也相应由4.70元降为3.70元。目前,部分加油站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已低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这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意义重大。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有利于规范政府税费管理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也有利于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同时,由于国家改革方案是选择在国际油价持续下降的有利时机出台的,这次油价调整事实上没有增加各行各业和消费者新的负担,明年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用车成本还会进一步降低,所以,社会各方面对这项重大改革总体反映良好,普遍表示支持。
2009年1月1日起,上海各有关部门将坚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认真实施国家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护养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同时,要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严肃查处各种变相涨价和乱收费行为,确保本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二)问: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上海是否相应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否继续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
答:由于本市在2000年就已经全部取消了郊区二级公路收费项目,所以这次不存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问题。
本市现行征收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简称贷款道路通行费),并不在此次全国统一取消的六费之中。本市这项收费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主要用于偿还新建和改建越江隧道、桥梁、高架道路,以及高等级公路的贷款。这项收费对加快本市越江桥隧建设、大力改善城乡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考虑本市建设财力等各方面因素,目前仍将继续保留这项收费。
需要说明的是,本市自1993年起征收贷款道路通行费,在收费方式上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至2000年),分别在进出上海的道口,以及南浦、杨浦、徐浦大桥和延安路隧道等越江桥隧设施上设卡收费;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取消了黄浦江越江桥隧等设卡收费,对本市车辆统一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负责征收,对外省市车辆在进出上海的道口征收。从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实际情况出发,目前不可能再回到一桥、一隧、一路设卡收费。因此,贷款道路通行费继续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征收。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政策,并认真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对客运出租车行业特别是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有什么影响?目前本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是否考虑调整?
答: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本市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客运出租车企业、驾驶员收入和财政补贴的关系。养路费取消后,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出租车企业相应核减驾驶员的营业收入指标,直接减轻驾驶员的负担。
2006年5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建立了客运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并于当月调整了出租车运价。此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多次上涨,且涨幅较大,为保持运价的稳定,当时政府和企业对驾驶员采取了临时油价补贴措施,确保驾驶员的收入不受油价上涨影响。这次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虽然油价有所下降,但仍略高于现行出租车运价对应的油价水平。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这次本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暂不作调整,同时将继续保留对驾驶员的部分临时油价补贴。以后将综合考虑油价变动的实际情况,实施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在运价未调整以前,继续由政府和企业给予临时油价补贴,确保驾驶员的收入不受影响。对液化气出租车也参照此政策执行。
本市有关部门还将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改善出租车运营环境,从严整治非法违规运营,规范出租车企业的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政府对城市公交、对江轮渡、省际道路客运、种粮农民,以及低收入困难群体有什么政策措施?
答:这次改革是在当前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的前提下实施的,所有用户的负担总体上是减轻的,今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也将实行与国际市场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如果油价有所变动,本市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和有关价格联动机制。
1、城市公交、对江轮渡、崇明三岛客运等按照目前有关规定继续由财政给予补贴,确保运价稳定。
2、货运出租车运价、崇明三岛车辆渡费继续按照现行价格联动机制予以调整,调整时充分兼顾各方利益,确保行业和市场稳定。养路费取消后,本市货运出租车企业将相应核减驾驶员的营业收入指标,直接减轻驾驶员的负担。
3、省际道路客运将继续通过票价浮动的办法予以调节。取消客运附加费后,相应降低基准票价。这次省际客运基准票价降低,有利于减轻春运期间乘客特别是农民工的负担。
4、对种粮农民的补贴,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对渔业、林业的用油也按现行政策予以适当补贴。
5、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综合考虑物价变动对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的影响,采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等措施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