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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出台首部交通地方法规

时间:2009/4/16 9:17:20来源:中国公路网 作者:中国公路网 责编:0条评论

 

    14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及其配套工作措施的相关情况。《若干规定》的颁布和实施,是长沙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市民群众每天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也是当前各级媒体普遍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 

 

新规5月1日正式实施 

 

  《若干规定》已于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若干规定》是长沙市首部交通管理地方性法规,对解决目前制约和影响长沙城区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若干规定》主要针对长沙市城区范围内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货运机动车四类车辆的通行管理进行了规范,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禁摩”、“规电”和“限货”。 

 

  对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货车的通行管理,《若干规定》中大多是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授权,相关具体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与《若干规定》配套发布的,还包括《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发布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4个通告,以及《长沙市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及其补偿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 

 

“禁摩”、“规电”和“限货”势在必行 

 

  2006年以来,长沙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的40%和45.3%。2006年、2007年两年,长沙市电动车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18%和9.5%,07年与06年比较,电动车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90.5%和350%。在城区范围禁摩和规范电动车行驶,有利于压事故保安全。 

 

  摩托车占道行驶、逆行、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交警部门2007年来,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35万起,扣留违法摩托车103571台。07年来共查处各类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逆行、超载、闯灯、搭载成年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5万起,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91.4%。长沙市城区在夜间经常可见潲水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招摇过市,甚至白天也偶尔可见,这些车辆车况、车容差、噪声污染大,且无牌无证居多,经常引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同时,部分重型货车在白天闯禁行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城区的交通畅通和交通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采取禁止摩托车上牌、部分路段限行、全面禁摩等措施的城市已有170多个,已实施禁限措施的城市,其交通秩序均有了明显的好转,交通事故数均大幅下降。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供需矛盾的加剧以及摩托车拥有量的迅猛增长,摩托车在长沙市交通中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摩托车通行效率低下,利用摩托车犯罪也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同时摩托车给城市所带来的污染并不亚于汽车。 

 

  就电动车而言,目前,长沙市电动车保有量达到50余万台,且还在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增长,94.5%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明确界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正在成为长沙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不迅速加以规范管理,势必将成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大户”。 

 

  就货车而言,长沙市已从1999年起实施夜间货运制度,但是自2003年以来,长沙的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原来的允许货车通行的城郊已经成为城区,二环线以及二环以外的道路如万家丽路、金星大道等也成为了城市主干道,这些道路的交通压力变得非常大。特别是城区周边几个大型市场吸引大量的货运车辆,增加了城区交通压力。为不断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长沙决定相应扩大城市“限货”区域,进一步严格实行夜间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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