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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标准出台 轻型车对环境影响将量化

时间:2010/4/1 8:58:54来源:商用汽车新闻作者:商用汽车新闻责编:0条评论


    环保部正在对《轻型汽车环境影响指数(VEI)测算方法》征求意见,该标准主要目的在于评价轻型汽车的排放、噪声对于环境的影响程度,国外也有类似的汽车环保评价体系,如美国环保署的SmartWay标志、英国ERV的评价体系。

 

    3月5日,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轻型汽车环境影响指数(VEI)测算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


    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环境影响指数的测算方法,并规定了相关环境影响因子的权重、现阶段基准值和中长期目标值。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时速大于或等于50公里的轻型汽车,也适用于非外接充电式的轻型混合动力汽车,对于商用车来说,M2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千克的载客汽车)、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载货汽车)都囊括其中。


●  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标准由相关方自愿采用,可作为评价轻型汽车环境影响程度的参考。”标准编制组成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所长、总工程师方茂东向《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介绍道:“标准不需要进行额外的检测,企业现有的认证 已经足够,用这些 按照标准给出的公式进行计算即可,并不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某轻型车企业标准法规部人士认为,该标准使得污染物排放评价更加量化:“以前的评定方法过于原则性,我认为这是跟以前很大的不同,体现了相关的管理方法越来越科学。对于环保节能车型的认定,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轻型汽车》、国家认监委也发布了《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但两者只是提出及格线而没有定量评价,其指标不是某个统一的基准值,因而无法比较各个车型环保水平的高低,不利于遴选真正的环保节能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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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重分配需 支撑


    根据标准,现阶段测算轻型汽车环境影响指数包括三项环境影响因子:即常规排气污染物、二氧化碳、加速行驶车外噪声。综合考虑上述环境影响因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标准规定其权重系数分别为50%、40%和10%。


    对于这一权重系数的分配,一些企业有不同的看法,它们建议应有实验 来支撑:“标准给出的计算公式是根据专家长时间研究得出的,不过我认为,公式涉及的权重系数需要实验 支撑,比如每种污染物对于宏观环境的影响如何,其权重不能是主观感受,要用 来说话,这需要更细致的研究,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方法。不同的权重,对企业在开发产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是不一样的,使得企业对不同污染物的关注度和投入改善力度也有所不同。”


●  厂家建议:可配合奖励措施


    有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是每项新标准出台时汽车企业必然关心的问题。“标准是推荐性的,根据各方需要选用,我们只是提供一个方法和工具,以便有统一的尺度来衡量,大家可以按照这个方法进行计算。至于计算结果怎么处理、怎么奖惩,将由各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自身需要来决定,这就不是标准所能解决的问题。”方茂东表示。不过,有业内人士向《商用汽车新闻》记者透露:“政府部门后续肯定会有些措施,现在还不便于公开,需要看各相关部门领导的意见。”


    一些企业认为,如果配合一些激励措施,标准的效果会更好:“企业对政策的导向很关心,光有指标力度不大,我建议应该以奖励等正面激励措施来调动轻型车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因为惩罚措施已经有了(如准入性惩罚)。奖励方法可以借鉴国外做法,比如意大利曾规定,凡是购买以电能、氢能、甲烷等为动力环保新型乘用车(二氧化碳排放每公里不超过120克/公里)的消费者,将获得1500欧元的补贴,该补贴可在报废旧车基础上进行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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