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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关键零部件股比设限只是起点

时间:2011/5/25 8:46:22来源:慧聪网作者:慧聪网责编:0条评论

 

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在新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鼓励外资在华成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0%”。在这项政策中,被划定的“关键零部件”涉及广泛,包括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控集成、驱动电机、耦合驱动系统、电动空调、电制动、电动助力转向、怠速起停等。

 

199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第一部《汽车产业政策》。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这是我国首次对汽车产业利用外资政策作出明文规定。(此外又在后期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说明:第一类,第5条:汽车、摩托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超过50%)

 

中国汽车合资走过30余年后,中国汽车第二次在政策设置上提出“股比设限”这一问题。此意见稿一出即引起业内广泛的讨论,至今征求意见何时截止,以及关于现有涉及新能源汽车业务的企业是否需要更改股比等焦点问题仍未有共识。

 

跨国公司对我国的零部件产业垂涎已久。从原材料、零部件到整车,外方将其供应链全面带入中国,或控股,或独资。资料显示,在高新和核心技术方面,如汽车电子和发动机零部件等关键领域,外资控制的市场份额高达90%。博世、电装、德尔福、现代摩比斯等跨国企业,在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据相关媒体报导:“2010年汽车零部件工业总产值应该在1.7万亿元,每个亿万元以上的产业都是一个巨大支柱性产业。由于历史的原因,这部分的利润却被外资侵蚀。在部分零部件方面,外资企业几乎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利润。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则被类似博世、德尔福这样的跨国企业控制。更有相关 统计,2008年,汽车零部件企业从所有制分布上,中资企业共5878家,占77%;外资企业1318家,占17%;港澳台企业474家,占6%。其中在中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49%,国有集体企业占8%,混合所有制企业占20%;在有外资背景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占55%,中外企业占45%。中国对汽车零部件和发动机合资企业股比的完全放开,使得外方得以占据非常大话语权,形成强势。

 

在这样实力相差悬殊的两方中,仅仅通过资本的联盟很难达到提升中国零部件技术水平的目的,相反,这种联盟还可能催生出靠此政策生存的寄生型企业,这也提醒了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更多的政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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