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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督导非常必要

时间:2011/11/11 11:51:10来源:凤凰网作者:凤凰网责编:0条评论

 

2011年11月初,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召开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督导检查动员会”,宣布成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督导联络组和专家组,并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督导检查工作作出了部署。据悉,近期督导检查组将奔赴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进行督导检查,该项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试点工作由“十城千辆”工程启动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一大批节能和新能源 产品在国内公共交通领域得到了很好的推广运用,推广运用试点城市也由最初的10个扩容到了25个。但是也必须看到,国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推广运用工作基本上没有触及到私人消费领域;推广运用过分集中于节能车领域和 领域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指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相关工作进度不一,并且不时传出一些城市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工作不规范消息,是此次四部委进行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直接原因。目前国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按照纳入试点的批次,可分为3个层次,推广工作的进度肯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如何科学的评判这些城市的试点工作,以及如何让这些试点城市相互借鉴经验,也是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

 

另外,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城市未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以及一些进入目录的车型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节能减排效果,与申报材料严重不符等问题,显然这些现象的出现已经背离了四部委进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初衷,必须加以纠正。

 

李胜茂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在个人消费者中的推广运用工作还未见起色,也能看出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的必要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与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具有紧密联系,前者偏重于节能汽车的推广运用,后者完全是为启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而启动的,如果此次督导检查能够很好的找出节能车推广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用以指导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工作,那将非常有利于改善当前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工作进展有限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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